碳交易:应对气候变化新举措

   2013-12-03 新华网11460
    碳交易市场可协同治理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碳交易试点是中国推进节能减排、建立市场机制和推动经济转型过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1年11月正式启动碳交易试点,批准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湖北省、广东省及深圳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各试点省市将交易主体范围主要确定在所辖高耗能、高排放企业,交易产品以二氧化碳为主。
 
    2013年是中国碳交易元年,截至11月28日,深圳、上海、北京三城市碳交易市场陆续上线交易。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委员洪继元指出,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碳交易是对要素市场的重大创新,体现了市场在资源配置当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据了解,各试点省市构建了碳排放报告与核查体系、登记注册系统和交易平台,制定了碳排放报告制度,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也基本编制完成,大部分试点省市还完成了企业碳排放盘查。
 
    美国环保协会中国项目负责人张建宇透露,在全球范围内,通过碳交易、碳税及其他形式的交易管制,被管制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在近年呈大幅增加趋势,2007年全球约45%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处于某种形式管制之下,2012年这一数字上升至67%。
 
    据了解,高耗能、高排放企业是试点省市交易主体,交易产品以二氧化碳为主,大部分以免费配额为主要方式,排放方法参考国际通行的历史排放法和基准法,结合地区实际微调。以11月28日开始交易的北京为例,洪继元指出,北京碳交易市场的总量控制思路,并非对每个行业实行绝对总量。“对电力、热力等公共服务部门,通过标杆配额分配法实行相对总量调控,对生产效率提出较高要求,提高行业节能减排技术标准;对占比76.4%的服务业,则实行严格总量控制。”
 
    当前,各试点省市已根据国家下达的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目标,结合本省市宏观经济情况,设定了“碳排放配额总量目标”或“碳强度控制目标”。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孙翠华透露,下一步将研究设定全国碳排放总量,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在总量控制的基础上确定全国碳交易总量。
 
    孙翠华认为,在碳排放总量及其交易量的分配方法上,是给各省市分配,还是从各行业分配,或是直接分配给企业,还需认真研究。

    目前,国家发改委已制定并发布10个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和报告格式指南,接下来将继续扩展行业范围,争取涵盖所有重点排放行业,为碳交易提供基础。
 
 
责编:fern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地热能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地热能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论文征集         |        会员服务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APP下载
地热能网——中国地热产业工作委指导的地热门户网站
地热全媒体矩阵:地热加APP、地热加微信订阅号、地热能资讯微信订阅号、地热加APP小程序、地热加微信公众号、地热能资讯微信公众号、地热加微信视频号、地热加抖音号、以及地热加今日头条、地热加网易号、地热加企鹅号、地热加搜狐号、碳主知乎号、碳主百家号等。
  Email: direjia@126.com(投稿),direjia@163.com(合作),  直线电话:18515158288(同微信)
关注我们

地热加公众号

地热能资讯公众号

地热加APP小程序

碳主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