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定州、辛集市国土资源局,省地理信息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事业单位:
为科学管理河北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根据《河北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办法》等要求,河北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基金中心”)拟在基金中心现有专家库基础上建立完善河北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组成
长期从事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探矿工程、地质遥感、物探、化探、煤田地质、经费预算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二、专家条件
1.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诚实、严谨、公正、廉洁、高效的履行职责。
2.从事地质工作20年以上,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精通业务,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矿产地质勘查规范和相关技术要求。
4.矿产地质专家需具有10年以上野外勘查工作技术负责经历或主持编写过大中型矿产勘查地质报告。
5.身体健康,能够开展野外现场地质踏勘工作,一般要求年龄在70周岁以下。
6.时间充裕,能够保障及时高效完成委托的工作任务。
三、专家入库程序
1.本人自荐:本人在认真阅读本通知的基础上,填写河北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专家库专家报名推荐表(附后),要如实填写本人以往工作经历、取得成绩,本人对填写内容负责。
2.单位推荐: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推荐表,要重点审查填报内容的真实性。
3.审查入库:基金中心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申报人的基本条件,各专业择优选出一定数量入库专家。
核定后的专家库名单在厅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四、报名及推荐方法
参加人员自愿填写报名推荐表,按照附表格式如实填写相关内容(要有本人亲笔签名),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参与编写、主编、审核、评审报告的封面、扉页复印件等)。报名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对报名人员提出推荐意见。
五、入库专家主要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
入库专家承担河北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相关的报告评审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评审专家要遵守现行地质勘查规范和相关技术要求,恪守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相关评审意见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没有入库的技术人员不能参加相关评审工作。
六、专家库管理
根据实际需要和专家资信情况,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胜任的,可以申请退出专家库;有弄虚作假,伪造申报资料的,或有严重过失,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一经查实,从专家库中除名,不得再申报进入专家库。专家库专家三年进行一次调整。
七、专家回避制度
参与方案评审的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有关专家应当回避:
1.评审专家所在单位承担的项目相关方案;
2.参与工作或被聘为技术指导的项目相关方案;
3.存在可能影响对方案客观、公正审查的其他关系的。
八、其他
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于2013年12月31日前,将报名材料(纸质)报送河北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中心。同时将全部报名材料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hbdkjjglzx@126.com。
联系人:周 秦 戈辛宇
联系电话: 0311-67669083
联系电话:0311-67669086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
201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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