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市的主要目标是,到2015年,当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重将达到30%,积极争创国家和省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到2020年,当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将超过60%;到2015年,城镇新建建筑强制性节能标准执行率在设计阶段将达到100%,施工阶段达到99%以上;“十三五”期间,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65%的低能耗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到2015年末,对全市40%以上具备改造价值的城镇既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80万平方米以上;到2020年末,基本完成全市有改造价值的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十二五”期间,新增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2000万平方米以上,新增浅层地热能建筑应用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装机容量达到5兆瓦以上;到2015年末,完成80栋以上公共建筑的节能监测系统建设,基本建立有效运行的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网络,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降低10%,其中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降低15%;到2015年末,建制镇以上城市规划区新型墙材应用比例达到100%;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在建筑工程中的用量分别达到10%和80%以上;“十二五”期间,全市所有实行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已完成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计量收费。
该市规定,自2014年起,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机关办公建筑、公益性建筑(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保障性住房,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如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以及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项目,不予办理规划、施工许可,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该市还确定了六项保证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实施绿色建筑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
二是强化考核监督。制定绿色建筑年度计划,将绿色建筑行动有关任务目标纳入对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绿色建筑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市政府节能减排检查内容,开展专项检查、督察,指导各地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三是完善激励政策。市政府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给予奖励,对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达到绿色建筑星级标识的项目,2014年奖励标准:一星级1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二星级20元/平方米,三星级40元/平方米。奖励资金按照属地原则从收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安排。奖励标准将根据技术进步、成本变化等情况进行调整。实行绿色建筑星级评估机制,对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给予0.5%-1.5%的规划容积率奖励。对诚信等级较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其开发建设的绿色建筑项目,预售监管资金减半。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建筑,探索金融机构对购买绿色住宅的消费者在购房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在国家、省级评优活动及各类示范工程评选中,绿色建筑项目优先推荐、优先入选,在评选潍坊市“鸢都杯”工程时给予适当加分。同级财政部门对获得省绿色农房试点示范项目的用户给予适当奖励。加大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财政扶持力度,对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室内采热系统热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及管网热平衡改造三项全改项目同级财政每平方米补助30元。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可在此基础上,出台更多的激励政策,加快推动绿色建筑行动,对在推动绿色建筑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四是加强建设全过程监督管理。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市规划局要在规划条件中明确项目的绿色星级标准,并在规划许可过程中予以把关;市国土局要在建设用地出让、划拨过程中严格落实规划条件;市建设局要加强对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验收、评价、物业管理经营情况的监管,所有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建设项目在施工图审查时应当对绿色标准设计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绿色星级标准要符合房地产开发建设条件意见书的要求;绿色建筑的物业管理单位或所有者和使用者要加强建筑运行管理。
五是加强设计评价能力建设。
六是开展宣传引导,营造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的良好氛围。
据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绿色建筑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是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六类指标组成。潍坊市自2010年开展绿色建筑行动,2011年有9个项目被评为山东省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并获得财政补助资金100万元,占全省项目总量的42%。2012年,18个绿色建筑项目通过省专家评审;10个项目、100.6万建筑平方米获得财政奖励,共获奖励资金2927万元。获奖项目数量及奖励资金总额分别占全省总量的31.3%、27.4%,均居全省第一。潍坊将积极抓住全国绿色建筑行动契机,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发展方式,在绿色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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