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2007]205号)、《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建科[2008]113号)、《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建科函[2009]235号)和相关地方标准,我部组织开展了2013年度第十四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评价工作。经审定,深圳南海意库3号楼等31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现予公布。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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