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沈阳市建委、市规划国土局、市房产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沈阳市地源热泵技术项目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的意见》,未来沈阳将扩大地源热泵技术的使用和研发。
今后沈阳市实施的公用、民用(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特别是各级政府财政投资的项目,凡具备地源热泵技术应用条件的,都要采用地源热泵技术供热(制冷)。
同时,还将鼓励再生水源热泵和原生污水水源热泵技术的应用。
今后沈阳市距污水处理厂较近的项目,应优先考虑采用再生水源热泵技术进行供热;对周围拥有市政排污干线的项目,应考虑采用原生污水源热泵技术供热,并且还将支持太阳能与地源热泵联合供热技术的研究应用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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