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 涟水县社会行政服务中心地源热泵升级改造工程 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涟水县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工程所需实施资金来源为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涟水县泰山路南侧、海安路东侧 。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对原有地源热泵系统进行改造,增加风冷热泵2台。型号:MHSF135.1制冷量:455KW;输入功率:142KW;制冷剂:R22;制热量:478KW.输入功率:147KW;制冷剂:R22;运行重量:4520kg 。 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地源热泵系统升级改造。
2.5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提供承诺书1)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企业提供承诺书2)
3.4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5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8 、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 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由本项目招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
3.9 、其他资格要求
3.9.1 、 2013年1月1 日以来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9.2 、企业提供本项目拟投入的主要管理人员 (至少应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 2013 年1 月1 日 以来连续6 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9.3 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 提供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2011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注:外地未开展行贿犯罪查询的,可以到涟水县人民检察院预防犯罪科办理。办理时应携带:①单位书面申请和单位证明;②个人书面申请、有效身份证件和建造师证书。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14年4月23日至2014年4月29日,地点: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不接受现场报名。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从2014年4月23日开始,地点: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4.3 招标文件售价305元,招标文件费用须在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中通过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未报名或者报名后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4.4 招标人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5月14日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 地点为: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文件递交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递交,递交人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委托书以及到涟水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换取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凭证,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得分相等的,以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排名优先,都低于或高于评标基准价的,由现场抽签确定排名顺序。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有下述两种,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为95%、95.5%、96%、96.5%;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说明:①、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②、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③、如果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7 、注意事项:
7.1 网上报名须使用经认证的CA证书进行。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办理,联系电话:1377038654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李仕龙联系,电话:18662456928;
7.2 招标文件从网上下载,投标文件也在网上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7.3 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诚信库资料,评标现场不再审查有关原件;
7.4 所有要求上传的扫描件均必须为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7.5 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地址为:
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login.aspx ,
7.6 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CA锁( 应为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否则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保证金换取凭证准时参加会议,迟到、未携带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未出示投标保证金换取凭证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予以退回。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涟水县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伟伟 联系电话:13952363486
地 址:涟水县红日西大道6号(县国土局院内)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飞翔 联系电话:18952321568
传 真:051782303198
地 址:涟水县海安路与泰山路十字路口东北角(义乌商品城C区10幢二单位2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