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八研究所
报名截止:2014-05-22
所属地区:江苏
所属行业:商业咨询服务,办公文教,电子电器,能源化工,水利桥梁建筑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八研究所的委托,就二十八所“系统装备研制综合保障大楼”建设项目所需风冷热泵冷(热)水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地源热泵系统;冷却塔;分体空调;新风机组;通风系统;空调末端、风机盘管;空调机房系统;风机;水源热泵系统;换热器;水冷冷水机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项目批准单位:南京市白下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白发改投资字[2012]77号
项目名称:二十八所“系统装备研制综合保障大楼”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南京市后标营路99号
公告标段名称:中央空调(地源热泵、风冷热泵)设备采购及服务 招标数量:1批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内容及规格:风冷热泵冷(热)水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地源热泵系统;冷却塔;分体空调;新风机组;通风系统;空调末端、风机盘管;空调机房系统;风机;水源热泵系统;换热器;水冷冷水机组;
二、资格审查方法
审查方法: 资格预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
( 1)资质条件: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应是热泵主机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申请人如果是热泵主机制造商,注册资金应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美元换算人民币按1:6.3换算);投标申请人如果是热泵主机代理商,注册资金应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美元换算人民币按1:6.3换算),并且其代理的热泵主机制造商注册资金应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美元换算人民币按1:6.3换算)。
注:注册资金以营业执照上标注的注册资金为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3)安全生产要求:
A.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且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2)财务要求:投标申请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投标申请人应提供 2012年度、2013年度,经过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提供相关承诺及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业绩要求:
1)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投标申请人2010年1月1日(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以来应承担过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地源热泵系统工程项目。投标申请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予以证明,证明材料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应经招标主管部门盖章。
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项目经理自2010年1月1日(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以来应承担过地源热泵系统工程项目。投标申请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予以证明,证明材料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应经招标主管部门盖章。
(4)信誉要求:
A.投标申请人应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投标申请人应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B.投标申请人应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申请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A.项目经理应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投标申请人应提供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B.项目经理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申请人应提供项目经理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和复印件。
C.项目经理应为投标申请人的在职职工。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截止2014年4月,连续半年以上向劳动保险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2)投标申请人没有因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原件)
3)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内容应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原件)
4)投标申请人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原件)
5)资格预审和投标时的授权代表,与报名时的联系人必须是同一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提供承诺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7)投标申请人如果是热泵主机代理商时,应提供热泵主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原件及产品样册(单独密封递交)。
8)投标申请人应将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的材料原件扫描保存至资格预审申请书电子件中,原件应提供给资格预审现场核查,复印件应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后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
9)投标申请人应将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的材料提供齐全,并同时送达,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作为未通过资格预审处理。
10)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如果组成联体体投标,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中提及的投标申请人应是联合体主办方。
11)投标申请人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资料,资料格式自拟。
12)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四、资格预审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 2014年05月15日9时至2014年05月22日17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 南京市梅园新村大悲巷12号北楼316室
五、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
1.提交时间:2014年05月28日至2014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9:30至10:30,下午--至--节假日除外;
2.提交地点:南京市梅园新村大悲巷12号北楼318室
六、其他说明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2、1.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2.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的材料应提供原件备查,核对后当场退还,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公证件和扫描件不能代替原件。
3.资格预审报名单位在报名的同时到我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资格预审报名截止和资格预审时间按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5.资格预审报名时,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持以下材料到招标代理公司办理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事宜,否则将不予受理。
A.单位介绍信(原件)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C.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D.单位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F.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G.委托代理人社会保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复印件均应有报名单位盖章。仅当报名个人是授权代理人时,才应提供E、F、G项。
6.报名单位和投标申请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造假,则取消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7.资格申请文件应分别密封递交,并明确正本、副本、电子文本,产品样册。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八研究所
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梅园新村大悲巷12号北楼316室
邮 编:210008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83286860
传 真:83286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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