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鹤壁市公安局第三分局(长江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水源热泵(空调)工程
2 、建设地点:鹤壁市淇滨区
3 、建筑面积:约 8000 平方米
4 、质量要求:合格
5 、工期要求: 50 日历天
二、招标范围
图纸及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回转式螺杆压缩机、离心式泵室外管井设备配套装置和本工程所需的其他设备、线路安装和调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年检合格;
3 、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进口产品须提供海关证明材料。合资企业须持有效的合资证明。
4 、所投产品必须具备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机电安装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B 证);
6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 、供应商 2011 年以来承担公建项目 10000 平方米地源热泵工程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原件为依据)至少提供一份。
四、报名须知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5 月 26 日 至 2014 年 5 月 30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11 : 00 ,下午 15 : 00-17 : 00 (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副本(须年检合格);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注册证、安全考核证( B 证)及职称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项目业绩等相关资料;
2、外省进豫企业还需提交河南省建设厅办理的进豫备案证书;
3、企业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查询证明》(原件);并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印章的资料。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公安局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0392-3392989
招标代理: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衡山路 87 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 0392-212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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