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建设与管理局副局长林树枝做客厦门市人民政府在线访,采访中,林副局长表示,目前,厦门共有13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总建筑面积达到210.78万平方米。
目前厦门绿色建筑的发展情况
林副局长表示,2010年至今,厦门市共有13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其中三星级3个,二星级5个,一星级5个,总建筑面积达到210.78万平方米,包括保障性住房、商品住宅、办公建筑、商业建筑、科研用房等建筑类型。2013年共有5个项目获得标识,建筑面积为89万平方米。
绿色建筑的评定分为两个阶段:一个是设计阶段,授予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另一个是竣工验收一年后,授予绿色建筑运营标识。目前已经授予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的有:厦门蓝湾国际(一星)、福建中烟技术中心(二星)、金帝中洲滨海城(三星)、湖里万达(一星)、建发中央湾区(二星)、招商海德公园(二星)、建发翔城国际(一星)、洋塘居住区(二星)、集美万达(一星)、海沧万科城(三星)、万科金域华府(一星)、中航紫金广场(三星)。获得绿色建筑运营标识的有湖里万达。
绿色建筑行动的工作目标
林副局长介绍,绿色建筑行动的工作目标共有四点:
一是切实提高绿色建筑比重。城镇新建建筑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200万平方米;到2015年末,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30%。
二是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十二五”期间,完成我市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20万平方米,实施农村改造节能示范点5个。
三是构建绿色低碳的建筑产业体系。加快建筑产业结构调整,构建“低能、高效、绿色、环保”的建筑工业化和住宅产业化体系。培育一批具有全国领先水平、具有核心技术的现代化建筑企业,创建“国家住宅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
四是探索建立并逐步完善政策激励机制。全面建立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体制机制,在广大群众中树立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观念,引导各参建单位积极主动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实现绿色建筑的快速发展。
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有哪些奖励政策
对主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并取得运行标识的存量土地的民用建筑,林副局长表示将实施以下奖励(从2014年1月1日起有明文要求和从2016年1月1日起有强制性要求的项目除外):
对购买二星级绿色建筑商品住房的业主给予返还20%契税,购买三星级绿色建筑商品住房的业主给予返还40%契税的奖励;
对一星级绿色建筑(住宅),给予建设单位每平方米30元、且不高于当年中央和省政府对二星级绿色建筑补助总额的70%的市级奖励;二、三星级绿色建筑(住宅)根据中央和省政府当年的补助标准总额,按1:1给予建设单位市级奖励;
对除住宅、财政投融资项目外的星级绿色建筑,给予建设单位每平方米20元市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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