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都备受期待,而2015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自然意义更加重大,对节能环保产业尤甚。根据文字稿计算,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总体部署中,总计用697字谈及环保和节能减排,涉及污染防治、环境执法、环境税立法、生态保护、产业发展等诸多方面。现将部分报告内容摘录如下。
两会聚焦节能环保
●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0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4.5%以内,进出口增长6%左右,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能耗强度下降3.1%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继续减少。
● 增加公共产品有效投资
确保完成“十二五”规划重点建设任务,启动实施一批新的重大工程项目。其中包括清洁能源及油气矿产资源保障项目、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项目。
● 不失时机加快价格改革
改革方向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幅缩减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具备竞争条件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原则上都要放开。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健全节能环保价格政策。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全面实行居民阶梯价格制度。
● 推动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
要实施“中国制造2025”,坚持创新驱动、智能转型、强化基础、绿色发展,加快从制造大国转向制造强国。采取财政贴息、加速折旧等措施,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坚持有保有压,化解过剩产能,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开发利用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等技术,着力在一些关键领域抢占先机、取得突破。
● 打好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攻坚战
今年,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要降低3.1%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都要减少2%左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要分别减少3%左右和5%左右。实行区域联防联控,推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促进重点区域煤炭消费零增长。推广新能源汽车,治理机动车尾气,提高油品标准和质量,在重点区域内重点城市全面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要全部淘汰。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扩大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 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加强江河湖海水污染、水污染源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行从水源地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做好环保税立法工作。我们一定要严格环境执法,对偷排偷放者出重拳,让其付出沉重的代价;对姑息纵容者严问责,使其受到应有的处罚。
● 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
要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积极发展水电,安全发展核电,开发利用页岩气、煤层气。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强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节能。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进工业废物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我国节能环保市场潜力巨大,要把节能环保产业打造成新兴的支柱产业。
● 推进新型城镇化取得新突破
城镇化是解决城乡差距的根本途径,也是最大的内需所在。要坚持以人为核心,以解决三个1亿人问题为着力点,发挥好城镇化对现代化的支撑作用。
两会环保“最强音”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就“污染形势严峻,经济增速放缓”的新时期的环境保护献计献策,根据两会相关媒体报道摘选两会环保“最强音”:
●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经济学教授李稻葵指出:中国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是能不能找到新的增长亮点,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可以成为两个增长亮点。环境保护必须靠新的、先进的、高节能的、绿色的技术,这个过程是有社会效益的,能给百姓带来福祉的。
● 全国政协委员、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建议,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就环保行业发展给予进一步的专项支持。及早建设国家“绿色银行”,支持环保产业的发展。
●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环保厅副厅长陈敏认为,“源头防污+铁腕治污”是环保工作最高境界。
●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环保厅厅长陈国鹰指出“环保未来的重点和难点在乡镇。”在大气治理方面,陈国鹰表示治霾不能各自为政,京津冀一体化生态环境要先行,三地要尽快统一标准、统一监管、统一执法。
● 在环境执法方面,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环保局局长张全:“对违法企业不仅要‘过罚相当’,一些明显违法行为,如冒黑烟、无组织排放等,规定可以直接进行处罚,不需要经过监测等复杂过程。”
● 在将节能保护产业打造成新兴支柱产业方面,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所长宋立认为“政府应助力环保产业把市场开拓出来。”
● 全国政协委员、华润集团董事长傅育宁表示,现阶段推进新能源发展应加大对于新能源产业的扶持,促进能源结构优化,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 全国人大代表、明阳风电集团董事长张传卫表示,新能源发展将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推手,应将低碳环保视作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一个重要战略思维和基本原则。
●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会长、桑德集团董事长文一波建议,环保产业作为国家确立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已出台的各项产业政策应督促地方政府尽快落实,并进一步探讨、研究、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扶持政策,将环保产业真正打造成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成为房地产、互联网一样的产业集群。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发言人傅莹:
最严环保法对污染"零容忍"
我国可以说是以超快速度进入工业化,同时也是以超快速度造成了环境透支。现在环境问题已经成了社会上最关注的大事,党中央、国务院也高度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四次审议,出台了新环保法,这个环保法被称之为“史上最严环保法”,是“有牙齿”的环保法,对污染“零容忍”,惩治措施非常严格。比如说,对违法企业可以采取按日计罚,可以查封、扣押,甚至责令限产停产移送拘留,对监管失职的行政人员还可以做出行政问责。
环境保护法应是一部综合的法律,仅有一部环保法是不够的,一系列相关的法律都要“动大手术”。国家目前正在对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修改,除此之外,还将对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修改。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防治土壤污染的法律,所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要制定一部专门法律有针对性地解决土壤污染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
将出台电价改革等多项重大措施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不失时机加快价格改革”。改革方向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幅缩减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具备竞争条件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原则上都要放开。今年将加快推进价格改革,修订政府定价目录,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放开烟叶收购价格、部分铁路运价、部分邮政业务资费和专业服务收费,下放一批基本公共服务收费定价权。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实现非居民用天然气存量和增量价格并轨,逐步放开非居民用气价格。完善节能环保价格政策。全面实行居民阶梯价格改革。同时必须加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确保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
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
未来几年环保投资需求将达10万亿元
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介绍,在未来几年,中国的环保投资需求非常大,大概在8万亿元至10万亿元的水平,而且这个投资没有重复建设,是一个好的拉动经济增长的动力。
近些年,国家在环保领域的投入逐渐加大,过去三年全社会环保投资每年大概新增1000亿元,但主要是靠政府投入,市场没有完全打开,未能充分带动社会资本进入。为此,下一步有几个方面的工作需要突破。一是进行价格改革。推动价格体制改革,形成合理的项目回报机制。二是进一步开放市场。包括财政部正在推动的PPP模式,第三方治理模式,推动政府采购服务、排污权交易等环保市场的形成,提高治理效率。三是发展绿色金融。目前环保产业融资成本过高,环保产业很多领域不是暴利行业,但有着长期稳定的回报,所以要带动一些有良心、有社会责任感的社会资本进入市场,形成一个更好的融资模式的设计。四是加强监管,规范环保市场。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总经济师鲁贵卿:
建筑业须加速“绿色行动”
建设生态文明,建筑业首当其冲,责任最为重大。据统计,在全社会能耗中,建筑能耗占到近一半,远超其他行业。随着城镇化发展,预计到2020年,我国将新增建筑面积约300亿平方米。届时,我国建筑能耗将达到10.9亿吨标准煤,相当于北京五大电厂煤炭合理库存的400倍。据专家估算,每吨标准煤按照中国的发电成本折合大约等于2700度电。那么,2020年,我国的建筑能耗将达到29430亿度电,比三峡电站34年的发电量总和还要多。
我认为,建筑行业的“绿色行动”可以从以下四个层面着力:首先,大力推进“绿色建造”,从规划设计的源头落实生态文明要求,包括强化法制建设,积极发挥各级人大在立法与监督方面的作用,强化政府、设计方、施工方、使用方等各方主体的相关责任,让违背生态文明的决策和行为从法制层面受到约束;其次,进一步推行工程总承包制,加快实现设计施工一体化,使规划、投资、设计、施工等全过程融贯生态文明理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消耗;再次,建议通过健全行业法律法规,规范建设方的招标行为,杜绝随意肢解发包,为实现工程总承包创造条件;最后,加快建筑工业化步伐,大力推广工厂化预制、现场装配化施工的工业化建造方式,依靠科技进步实现节能降耗,减少污染和垃圾,降低总体造价,此外还建议政府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鼓励大型建筑地产企业加大研发和投入力度,建设相关产业园,走建筑工业化之路。
全国人大代表、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武钢:
发展可再生能源解"民生之患"
我国是一个能耗大国,目前主要依赖于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其中又以煤炭直接燃烧为主,电力也是以火电为主。必须重构能源价格,促进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才能破解环境污染这个“民生之患、民生之痛”。
要促进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一方面要加强可再生能源的基础研究,比如通过科学测算,把可再生能源对人类社会做出的贡献,以及燃煤带来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度量到每度电的价格中去,重新评估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价格,用科学和事实算一笔明白账,才能让更多的民众、企业去接受绿色电力。如果可再生能源能够快速发展,循序渐进地减少煤炭的使用,相信环境污染问题在不久的将来就能得到明显改善,到那时,蓝天常在、碧水长流、永续发展将不再是梦想。
全国人大代表、华峰集团董事局主席尤小平:
绿建应从浅绿迈向深绿
我已是第三次将绿色建筑的建议案带上两会了。对于绿色建筑来说,如果不加快绿色技术和管理的创新,不加快先进保温材料、隔热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从节能建筑到绿色建筑、从单体建筑到区域建筑、从“浅绿”到“深绿”的三个转变就很难实现。
因此,我建议:一是要加强《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二是要把建筑保温、隔热技术和材料列为建筑节能的重点。相关部门应从保温节能性、防火安全性、质量可靠性和性能持久性等四个方面加快制订墙体保温材料行业标准,尽快形成既符合防火安全性能,又能达到节能效果的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体系。三是要加强对建筑节能材料的性能和安全认证,严格建筑节能市场准入监管。推广应用节能效率高、阻燃性能强、使用寿命长的新型建筑节能材料;淘汰易燃、有毒及职业健康危害严重的劣质建筑节能材料,实现建筑节能与消防安全的双重目标。四是要严格建筑设计与施工环节的管理与监督。把推广使用绝热性能优良的新型保温材料作为建筑节能的重要手段和基本方式,确保新建建筑达到民用建筑节能标准,同时加快推进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努力降低全社会建筑能耗水平。五是研究制定税收和金融优惠政策,激发市场主体设计、建造和使用绿色建筑的内生动力。随着返税、减免契税、赠送建面等多样化奖励政策的出台及兑现,绿色建筑市场将会迎来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全国政协委员、保利协鑫董事局主席朱共山:
可再生能源补贴收支应公开化
近几年,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一直存在资金收支缺乏公开性、补贴不到位的问题。造成这一现象的主因为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与产业发展规模缺乏有效的关联性,导致可再生能源补贴征收资金与实际需求之间存较大缺口,长期存在“寅吃卯粮”的现象;另一方面,自2012年起,可再生能源电价补助资金的牵头单位由国家发改委转到财政部,且电价附加资金纳入可再生能源基金统一管理,也导致了2012年前的补贴资金支付缺乏公开明确的解决方案。
针对以上情况,若能将与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收支有关的资金确定方式、收支操作流程、管理和监督工作等实现公开化,可再生能源行业将能获得明确的发展规模参考,有助于解决资金征收与实际需求间存在缺口的现象,有关部门的管理权限也将相应得到明确,使得补贴资金的发放或补发能够及时、顺利地进行,从而使得补贴资金得到更高效地利用,及时解决可再生能源企业的资金难题,增加企业的投资积极性,促进可再生产业更加积极健康的成长,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环境保护发挥更大作用。
对此,朱共山建议:预估年电力需求,发布年度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总额。提请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根据下一年电力需求增长情况,估算补贴资金征收总量;提请财政部据此发布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资金总额和年度发展计划;加强对可再生能源补贴收支的监管。提请国家能源局敦促电网企业严格执行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全额保障性收购;提请财政部加强对可再生能源补贴发放的监管,严格执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对补助资金“按季预拨,年终清算”的规定,确保补助资金能够按时足额到位;定期公开可再生能源补贴收支情况。提请财政部通过政府公报、网站、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定期对与可再生能源补贴有关的征收金额、发放计划等情况进行公开;及时合理回复对可再生能源补贴信息公开的申请。提请财政部对于向其申请有关可再生能源补贴征收金额、发放计划、流程安排等事项的申请人,有针对性地进行合理回复。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
城镇化将推进投资转型
城镇化仍然是我国发展的最大红利。根据我们的测算,到2020年,我国名义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将给我国带来百万亿左右的需求,足以支撑我国未来6年7%左右的经济增长。
城镇化与消费增长存在着紧密的互动关系,尤其是农业转移人口向城镇迁移,将带来巨大的消费“累计效应”。2013年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消费差距为3.1:1,以此推算,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意味着近900万余人将从农民变为市民,这将直接带来近1400亿元的新增消费规模。到2020年,名义城镇化率提高6.3个百分点,将累计带来8800亿元左右的新增消费规模。到2020年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中国居民消费总规模有可能从现在不到25万亿提高到50万亿左右。在目前世界经济低迷的状态下,由城镇化所带来的百万亿的内需,可以说是未来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最大潜力和优势。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
建议加快环境税立法
目前,煤炭资源税从量变从价的改革已于2014年12月1日正式启幕,油气等资源税亦将优化调整。然而环境保护税的改革方案尚未见分晓。尽管环境保护税法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14年立法计划,但草案还没有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贾康建议,顺应总体财税改革的方向和部署开征环境税。在保持宏观税负稳定前提下,一方面进行结构性减税,选择一些特定税种削减其税负水平,比如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另一方面通过结构性加税,即开征环境税弥补减税带来的税收收入减少。从而在稳定宏观税负的同时,实现优化税收结构、提升经济增长质量的目标。以开征环境税为切入点,还可促进理顺中央和地方政府在环境治理上的事权财权关系,未来环境税收入归属和使用上应当更多向地方政府倾斜,由地方政府承担更多的环境治理以及监督企业减少污染排放的职责。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政府参事、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毛蕴诗:
建议企业、政府、社会共建环保常态机制
建议推动建立企业—政府—社会联动的环保常态机制,推动全社会包括企业、政府、公众参与环保事业,将环保常态机制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生产企业和排污企业应承担环保的主体责任,将绿色环保贯穿到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做好自身监测和环保数据的存档、发布。政府应在环保标准制定、监管和执法领域发挥作用,厘清各个参与主体的责任,全面公开监管信息和监测数据,加大执法力度。同时,建立环保倒逼机制,鼓励企业全方位推进绿色环保。完善污染排放收费制度和生态环境的有偿使用制度,对消耗大、污染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惩罚性的收费,淘汰一批污染严重的企业,对节能减排的设备和产品则给予适当的减免或者返还。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环保协会副会长、湖南永清环保集团董事长刘正军:
建议提高环保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国家统计局、住建部、环保部等相关部门公布的数据,目前中国每年环境保护投入达到1万亿元左右,占GDP的比重达到2%。但由于投入领域分散、配套制度不完善等原因,环保资金使用效率大打折扣。据国家审计署调查,目前环保资金资产闲置、损失浪费现象严重,对最终的节能减排效果造成消极影响。
我建议,根据我国当前环境问题的特点和财力水平,明确未来一段时期环保的重点工程,发挥我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加大中央资金支持力度,集中解决好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的问题。同时,要加快完善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为地方实施环保重点工程提供资金支持。要结合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工程实施,研究设立中央环境保护基金,并支持地方设立相关基金,为地方政府推进环境保护重点工程提供长期、低息的资金支持。支持环保龙头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建设环保项目。引导金融机构对环境保护重点工程提供优惠贷款。除此之外,还要改变资金投入模式,由以往‘过程买单’转向‘见效付费’,并加大环保监督和执法力度,确保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山东省委副主委、山东省文联副主席孔维克:
建议国家尽快制定出台《环保产业促进法》
近几年频繁出现的沙尘暴、雾霾、酸雨等天气让我们直观感受到了环境恶化的严重后果。美国、日本、德国等经济发达国家,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也曾遭遇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此后这些国家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目前,我国环保产业起步较晚、规模偏小。2014年全国环保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还不足2%,在全球环保市场所占的份额还不到1%。主要问题体现在缺乏专门法律和中长期战略规划、政府对环保产业的扶持力度不足、环保产业整体创新能力偏弱、环保产业内部结构不合理4个方面。
我建议,国家要加强对环保产业的相关法规和战略规划建设,尽快制定并出台《环保产业促进法》;加大对环保产业的扶持力度,各级政府在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环境保护技术装备、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服务等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另外,国家和地方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环保技术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扶持力度,增加资金投入,支持企业创立自主品牌;大力发展环保服务业,培育一批骨干企业集团,推进环保设施社会化运营、环境咨询、环境监理、工程技术设计、认证评估等环境服务业发展。
全国工商联提案:
扶持地能热冷一体化产业发展
地能热冷一体化产业就是开发利用浅层地能作为建筑物供热制冷的替代能源,让传统燃烧供热产业(有燃烧、有排放、有污染)全面升级换代为地能热冷一体化新兴产业。
近年来,我国原创的浅层地能采集技术实现了产业化发展,浅层地能可作为建筑物供热的替代能源,且零排放。大力推进浅层地能为建筑物无燃烧供热,实现地能热冷一体化新兴产业发展,可在不增加建筑物建设成本的同时,从根源上解决因化石能源直接燃烧为建筑物供热而形成的雾霾问题的重要诱因。这对于缓解能源紧张、环境污染等问题意义重大,对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加速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扶持地能热冷一体化产业发展的提案》的主要建议:一是制定强制性推广措施。将利用浅层地能为建筑物无燃烧供热纳入国家“十三五”发展规划;在新建建筑规划和区域建筑物供热能源规划中强制使用浅层地能为建筑物无燃烧供热,强制性采用地能热冷一体化产品和技术,有关部门把使用浅层地能为建筑物无燃烧供热纳入建设项目环评标准。二是加大对该产业的扶持力度。建议给予浅层地能供热企业统一优惠电价,使利用浅层地能供热企业享有与其他方式供热企业同等待遇。研究对利用浅层地能为建筑物无燃烧供热统一执行居民电价标准或给予相应差价补贴。(文/地源热泵网综合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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