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厦门市建设局和市财政局共同制定《厦门市绿色建筑财政奖励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在《厦门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办法》规定,绿色建筑按照星级进行奖励,最高每平方米市财政给予80元的奖励。
记者了解到,在绿色建筑奖励方面,买家和卖家都会有奖励。也就是说,不管是买绿色建筑的还是建绿色建筑的都会拿到补助金额。
但是,并非所有的绿色建筑都能拿到奖励。在《办法》中,对于奖励对象有具体规定。只有2014年1月1日前取得民用建筑用地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取得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建设单位,以及购买该绿色建筑(住宅)的业主,才有资格获得奖励。
在奖励标准中,对于建设单位和买家(业主)的奖励主要依据“星级”,进行不同金额的奖励。
对开发建设绿色建筑的建设单位,市财政的奖励标准为:一星级绿色建筑(住宅)每平方米30元;二星级绿色建筑(住宅)每平方米45元;三星级绿色建筑(住宅)每平方米80元;除住宅、财政投融资项目外的星级绿色建筑每平方米20元。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市财政的奖励,建筑单位同时还可以获取省级和国家级的奖励。据业内人士介绍,这个奖励力度在全国也算是领先。
对购买二、三星级绿色建筑商品住房的业主,财政则给予返还契税的奖励。对购买二星级绿色建筑商品住房的业主给予返还20%契税,购买三星级绿色建筑商品住房的业主给予返还40%契税的奖励,契税奖励实行先征后奖原则。
(文/吴林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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