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本地绿色债券市场发展
二十国集团提出的这条措施旨在支持相关国家发展本币绿色债券市场。比如,对有兴趣发展本币绿色债券市场的国家,国际组织、开发银行和专业市场机构可在数据收集、知识共享与能力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这些支持可包括与私人部门共同制定绿色债券指引和信息披露要求,以及培育绿色债券认证的能力等。开发银行也可考虑通过担任基础投资者和进行示范发行来支持本币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
绿色债券是为中长期绿色项目提供融资的一种债务融资工具。通过绿色债券筹集的资金只能用于绿色项目,发行人需要对投资者持续披露资金使用的信息,以维护市场声誉。
最早的几只绿色债券是于2007~2008年由欧洲投资银行和世界银行发行的。2007~2012年,国际绿债市场的主要发行人包括世界银行、IFC、欧洲投资银行(EIB)、一些国家政府、市政府和国家发展银行。近年来,在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推动下,更多类型的发行人和投资者加入了绿色债券市场。贴标的“绿色债券”年发行量从2012年的30亿美元猛增到2015年的420亿美元,覆盖了G20中14个市场。2016年前8个月,贴标绿色债券的发行额进一步上升至460亿美元,同比增长80%以上。在中东、北非(MENA)和印度尼西亚,还出现了投资于可再生能源和其他绿色资产的绿色Sukuk债券(伊斯兰绿色债券)。不过,虽然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速度很快,其总量仍十分有限。目前,绿色债券的发行量还不到全球债券发行量的1%。
各国的经验表明,绿色债券市场可以为绿色项目和投资者提供几个重要的好处:为绿色项目提供除银行贷款和股权融资之外的一种新的融资渠道;为绿色项目提供更多长期融资,尤其是在绿色基础设施投资需求较大而长期信贷供给有限的国家;通过“声誉效益”激励发行人将债券收益投向绿色项目;通过发行人承诺“绿色”披露,激励其强化环境风险管理流程;为长期和负责任的投资者提供新的类别的绿色资产。
对绿色债券进行界定和要求发行人披露资金用途,是避免“洗绿”(green wash)、保持绿色债券市场信誉的基础。全球范围内,已被广泛接受的标准是“绿色债券原则”(GBP)和“气候债券倡议”(CBI)组织制定的标准,其中GBP是在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协调下由主要市场参与者制定的一套自愿准则。2015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绿色金融债券发行准则,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发布了本国的绿色债券定义(《绿色债券项目支持目录》)。2016年1月,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SEBI)通过了绿色债券发行和上市的披露要求。这些努力标志着全球最大的两个发展中国家推出了本币绿色债券市场。2016年3月,墨西哥证券交易所推出“绿色债券”板块,以支持绿色债券在本地的发行和上市。印度尼西亚、巴西、中国香港、新加坡和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正在研究发展绿色债券市场的计划。
虽然多数OECD国家的发行人都在国际市场上按照GBP原则发行绿色债券,但是也有不少新兴市场国家有兴趣发展本国的本币绿色债券市场。发展本币市场的原因有多种。比如,一些国家的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发,市场的需求方主要是本地投资者。也有一些国家的资源禀赋和环境政策重点与OECD国家有较大不同,其对绿色项目的界定标准就会有所不同。还有一些国家考虑采用激励机制来支持本国的绿色债券发行,因此在界定标准上就需要比GBP更加明晰和强调可操作性。但是,这些国家在发展绿色债券市场的过程中还面临着对国际绿色债券标准缺乏了解、缺乏对本币绿色债券的定义和披露标准、缺乏第三方认证能力等问题。包括国际组织、开发性机构和专业市场协会在内的机构可以通过提供技术援助和进行示范发行等方式来推动帮助这些国家发展本币绿色债券市场。
通过国际合作推动跨境绿色债券投资
本条措施的含义是,通过支持跨境绿色债券投资,可以让有较多“绿色投资者”的国家向有较多“绿色项目”国家进行投资,从而提升全球的绿色投资水平。具体来说,不同国家的政府可以加强金融机构合作,通过各种双边合作共同推动推动绿色债券跨境投资。在双边合作中,市场参与方可研究设计共同认可的绿色债券投资协议模板和创新适合国际投资者的绿色债券产品,以降低交易成本。
目前债券市场在全球企业融资总量中约占三分之一,其中仅有不到1%为贴标的“绿色债券”。如果制约绿色债券发展的市场和机制性障碍能够解决,绿色债券市场将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例如,在全球气温升幅限制在2℃的情境下,OECD的定量分析显示,到2030年,投资于可再生能源、节能和低排放汽车(“绿色债券”的子集)等低碳项目的绿色债券在四个市场(中国、日本、欧盟和美国)的潜在年度发行规模可达7000亿美元。
虽然潜力巨大,但绿色债券发展仍然面临多种制约因素,一方面,许多国家缺乏国内绿色投资者,这就造成在许多国家的本地市场,对绿色资产的需求不充足。另一方面,全球包括共同基金、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和主权财富基金在内的机构投资者在管理的资产超过100万亿美元。越来越多的国际投资者,正在努力通过管理环境、社会责任和治理等相关问题来制定长期的负责任的投资策略,这些投资者有兴趣也有能力投资于绿色债券市场。因此发展绿色债券市场需要开展国际合作,引导需求和供给双方,进行跨境绿色债券投资。
但国际投资者进入许多国家本币绿色债券市场面临许多困难。困难之一是不同市场的绿色债券定义和披露要求存在差异。这些差异增加了交易成本:在一个市场被认可的绿色债券,在另一个市场可能不会被认可为绿色。此外,其他问题(如资本管制、缺乏外汇对冲工具、交易时间的差异等)也制约了对多种资产类别的跨境投资,包括绿色债券。
基于上述考虑,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提出,要鼓励通过国际合作来推动绿色债券跨境投资。中英之间正在探讨有关的双边合作模式,希望为更多国家之间开展绿色跨境投资提供经验。
鼓励并推动环境与金融风险领域的知识共享
环境和气候因素可能会演变成为金融机构所面临的市场和信用风险。比如,一个保险公司如果为海滩边上的别墅提供了财产保险,那么由于气候变化导致的海平面上升就可能淹没这个物业而导致保险公司的损失。再如,一家资产管理公司持有大量的石油和煤炭公司的股票,而由于巴黎协议的实施可能会导致未来石油和煤炭需求的大幅下降和这些公司股票的贬值。又再如,在银行业,由于未来环境政策和执法力度的变化,对污染性行业贷款未来可能会面临比现在更高的不良率。一旦理解了并量化分析了这些环境因素与金融机构风险之间的关系,就可能促使金融机构减少对高污染、高排放产业的投资和贷款,增加对绿色产业的资源配置。
总体上,环境风险对于多数金融机构而言仍然是一个较新且复杂的领域,并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相对来说,保险业在分析环境风险方面具有相对较多的经验,而银行和信用评级机构等其他机构投资者对于环境风险的理解和分析相对较弱,金融监管机构对环境因素可能产生的金融风险的分析就更少了。
不过令人欣慰的是,越来越多的机构投资者开始认识到环境风险对金融业的影响,并正在开发新的工具来分析和理解环境风险。在保险行业,已经有不少企业针对自然灾害(如飓风、暴风雨和洪水等)对可能产生的金融影响开展了压力测试。再保险行业也建立了针对气候变化对自然灾害发生频率影响的分析方法。在欧洲,慕尼黑再保险和瑞士再保险等公司早在几十年前就已经开展了针对气候和环境的研究。最近,劳埃德保险市场则对全球食品价格冲击如何长期打压股市进行了分析。在银行体系,已有银行对环境污染、自然资源的消耗和水资源压力等风险进行分析。中国工商银行(4.430, -0.01, -0.23%)开发了一套“压力测试”方法,用于评估环保政策变化对污染行业借款人的违约率的影响。在债券市场,许多信用评级机构和第三方机构研究了水资源压力和气候变化对企业和主权评级的影响。此外,在研究能源结构变化以及相关政策可能产生的金融影响方面,机构投资者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德盛安联资产管理公司在剑桥大学投资领导集团的协助下设计了一个模型,用于估算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政策对高排放企业的盈利的影响。
但在分析环境因素可能产生的金融风险过程中,金融系统还面临挑战。2016年5月,在瑞士伯尔尼召开的“环境风险建模与分析”研讨会上,许多金融机构表示在开发和运用风险分析工具来评估环境风险方面存在困难。比如公共政策的不确定性,是金融机构所无法掌控的。另外,也没有一家机构具备分析复杂的环境问题所导致的金融风险所需要的全部专业知识。
要完善环境风险的分析方法,需要金融、环境和政策专家开展合作,以及国际经验的知识共享。这种经验交流既可以是同一行业内的,也可以是跨行业的国际交流,比如保险业和银行业,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之间的知识共享和经验交流。此外,G20和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可以联合金融机构和研究机构,支持就环境和金融风险开展进一步对话,加强金融部门开展环境风险分析方法与风险管理方法的交流。这种对话有助于鼓励各种金融机构(如银行、保险和再保险、机构投资者)共同参与改善数据的获得性,开发和完善前瞻性风险分析方法,提高主流金融业对环境风险的认知度。
改善对绿色金融活动及其影响的评估方法
缺乏对绿色金融的明确定义是绿色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障碍。如果没有定义,或每个机构都自己对绿色金融活动使用一个不同的定义,其结果是绿色投资者和绿色项目之间缺乏可交流的“共同语言”,从而导致过高的交易成本。
由于不同国家的发展阶段和环保政策重点有所不同,目前在国际上还没有对绿色金融活动的完全一致的定义。不过,对绿色金融,尤其是具体的绿色资产(如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等)进行适当的界定并改善其清晰度与可比性,会对投资者、企业、政府及公众有益。较为清晰的定义有助于投资者和金融机构识别绿色投资或资产、改善风险管理、分析经济与社会影响、开展企业公关,也有助于政策与监管制度的设计。
在概念层面上,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认为,“绿色金融”可被定义为能够产生环境效益以支持可持续发展的投融资活动。这些环境效益包括减少空气、水和土壤污染,降低温室气体排放,改善资源使用效率,应对和适应气候变化及其协同效应。这个概念层面的定义允许不同国家和市场进行不同的技术性解释。
受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委托,国际金融公司(IFC)开展了一项“绿色金融定义和进展度量”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多数国家和市场对绿色金融的界定已经有了一定的共识,即它们都将一些核心行业包含到绿色金融之中,比如可再生能源、可持续建筑、能效管理、垃圾处理等。也有不少机构将环境治理和污染防范(如污水和固废处理、空气污染治理、土壤修复)等纳入绿色的范畴。对核电、清洁煤炭、水电等项目的争议较大,不少发达国家不认为这些项目属于“绿色”,而许多发展中国家倾向于将其列为“绿色”范畴。
绿色金融研究小组的分析显示,一些国家和机构已开始从以下三个层面探索建立度量绿色金融活动的指标体系。
绿色金融的流量与存量:IFC所做的问卷调查显示,目前只有少数国家和机构对部分绿色金融的流量(如贷款、发债量)和存量(如绿色信贷存量、绿色债券余额等)给出了定义,但还没有任何国家建立系统的指标体系。中国、巴西和孟加拉国发布了对绿色信贷的界定标准。ICMA、气候债券倡议(CBI)和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发布了对绿色债券的界定和分类办法。有几家指数公司开发了绿色股票指数,明确了绿色企业的典型分类,如能效、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发电、自然资源保护、污染治理等。
绿色金融的实施情况:这些指标反映金融机构及资本市场的参与者是否和在多大程度上将环境因素纳入决策过程、采用环境风险管理工具、披露相关信息等。这些指标可用于度量和评价金融机构的“绿色”绩效。在这些方面,目前已有若干具体的方法和指标。比如,联合国贸发会议等多家机构发起的“可持续证券交易倡议”,通过年度报告,对全球各证券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可持续发展(包括环保)信息的进展情况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再如,法国最近通过立法要求机构投资者(如养老基金)披露其是如何将ESG因素纳入投资决策之中的,以便资产所有者和公众评估这些机构的“绿色”表现。
绿色金融的影响和效果:绿色金融的发展,可能会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表结构和稳健性产生影响,也可能对整个经济的投资结构、金融体系的稳健性和宏观经济指标(如就业)产生影响。最近,IMF撰写了一篇开题报告,计划对上述问题开展研究。
绿色金融研究小组的初步分析显示,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改进绿色金融的定义和分类,并开发可用于度量和报告绿色金融活动及其影响的指标:一是根据G20各国及其他经验(如FSB工作组的成果),G20和各国政府可以与私人部门一起推动研究绿色金融指标及相关定义,并改善相关数据的可获得性。部分国际组织可以参与协助这些工作。二是评估绿色金融的影响。G20可以研究探索对绿色金融所产生的经济和其他影响进行分析的各种方法。
注: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马骏系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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