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制定了全县燃煤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并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使用洁净煤。对不能实行集中供暖的,又不能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或者实施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地源热泵替代的,实施洁净煤配送。截至11月16日,该县共确定了56处洁净型煤配送中心,对全县114户散煤经营场点实施清理取缔,全面彻底取缔了不符合质量和环保标准的散煤,禁燃区外的生活用燃煤实现洁净型煤替代。
为进一步提高监测监控能力,冠县将7家市控级以上企业纳入市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实行实时监测。同时,该县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体系,落实各级网格责任人及网格内企业清单。目前,该县27个县直部门和县经济开发区及1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已经建立了二级和三级网格,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在三级网格的基础上,以辖区行政村、社区为基础建立了761个四级网格,均明确专人负责辖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辖区各子网格已做到全覆盖、无缝隙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