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甘肃省发改委披露,近日,国家能源局以《关于敦煌、日喀则、扬中创建高比例新能源示范城市的复函》(国能新能〔2016〕319号),支持敦煌市创建100%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城市。敦煌市成为全国3个创建100%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城市之一。
按照国家支持意见,今后一段时间,围绕创建高比例新能源示范城市,国家将重点支持敦煌开展以下工作:创建100%可再生能源电力城市,建设太阳能热发电、光伏协同示范基地、新型风力发电基地,启动“丝绸之路旅游云”新能源电力消纳项目、铁路消纳新能源电力项目、敦煌市文化旅游产业消纳新能源电力项目。
创建100%可再生能源供热城市,推动可再生能源集中与分布式相结合的供热模式的普及利用,重点利用戈壁滩的土地资源优势建设太阳能热发电集中供热工程,同时利用弃风弃光电力作为备用容量满足市区集中供热的需求,在集中供热无法达到的区域,通过地热能、污水源等分布式供热解决。
创建100%可再生能源交通城市,公交线路用车全部更换为可再生能源汽车,建设配套的充电站、充电桩,进行与新能源交通有关的城市配电网改造。
敦煌高比例新能源示范城市的创建将为我省新能源综合示范区的建设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国家希望通过创建活动,对丝绸之路沿线城市发展可再生能源提供借鉴,对西部地区经济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区域协调发展提供参考。
下一步,甘肃发改委将以示范城市批复为契机,统筹示范城市的建设实施工作,协调地方住建、国土、交通、供电等部门,深入推动示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