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开始全面规模化发展,进入了大范围增量替代和区域性存量替代的发展阶段。随着开发利用规模逐步扩大,我国已逐步从可再生能源利用大国向可再生能源技术产业强国迈进。
万亿可再生能源市场渐启消纳利用引领产业新趋势
国家发改委12月19日对外发布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可再生能源包括水能、风能、太阳能(000591)、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部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6.8亿千瓦,发电量1.9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27%。
《规划》提出,到2020年,水电新增装机约60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5000亿元,新增风电装机约80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7000亿元,新增各类太阳能发电装机约7000万千瓦,投资约1万亿元。加上生物质发电投资、太阳能热水器、沼气、地热能利用等,“十三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新增投资约2.5万亿元。比“十二五”期间增长近39%。
《规划》提出八项任务:积极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成长江上游、南盘江红水河、雅砻江、大渡河六大水电基地;有序建设“三北”大型风电基地,推进海上风电开发;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和“光伏+”综合利用工程,推进大型光伏电站建设;加快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推动海洋能发电、储能技术示范应用等。
截至目前,《水电发展“十三五”规划》、《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等四个专项可再生能源规划都已经对外发布。这意味着“十三五”期间可再生能源的规划体系已经完备。
《规划》披露的数据显示,到2015年年底,全国水电装机为3.2亿千瓦,风电、光伏并网装机分别为1.29亿千瓦、4318万千瓦,太阳能热利用面积超过4亿平方米,应用规模都居全球首位。全部可再生能源发电量1.38万亿千瓦时,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5%,其中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5%。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朱明分析,“十三五”期间,需要进一步转变可再生能源发展理念,从强调可再生能源开发规模和速度逐步转变为重视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水平,行业管理的重点由开发建设管理转移到开发建设与消纳利用并重,更加重视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基于此,“十三五”期间,在风电乃至整个新能源产业中,将不再以规模为导向,而是更加重视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利用,特别是就近和就地的利用。以风电为例,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风电在丹麦、西班牙和德国电力消费总量中的比重分别达到42%、19%和13%,已成为重要的供电来源。同时,德国、丹麦等国把开发利用风电作为实现2050年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的核心措施,届时可再生能源占电力消费的比重将达80—100%。而在我国,虽然风电装机增长迅猛,但风电的利用还刚刚起步,截至2015年底,风电占我国全部发电量的比重仅为3%左右。类似的情况在光伏发电领域同样存在。
据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处长李鹏介绍,在《规划》中增加了一些推动系能源利用的重要内容,即推动新能源电力达到较高比例的示范区和微电网及局域电网的建设,通过推动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多种形式的集成应用,使得局部地区清洁能源占比达到较高比例。“只要地方和企业愿意尝试,我们都积极支持,同时也会部署和跟踪一批比较有典型意义的试点项目,争取通过广泛示范,为最终更大范围内可再生能源的高比例应用积累有效的技术和政策经验。”
此外,此次《规划》首次大篇幅强调推动储能技术发展。《规划》将“推动储能技术示范应用”作为“十三五”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八大主要任务之一,用了近400字的篇幅,对储能产业的发展方向做出了详尽部署,明确提出“十三五”要实现储能产业在市场规模、应用领域和核心技术等方面的突破。足见国家对于储能技术的重视程度。
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具有“间歇性”等先天不足,这也是其消纳困难的原因之一,储能是转变这种不稳定性的有效解决方法之一。“储能技术是第三次技术革命的关键技术,也是能源系统从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过渡的奠基石。”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能源研究专家景春梅表示。
目前我国储能产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不管储能材料还是储能技术亟待加大研发力度。“如果大规模储能技术能够解决,对于可再生能源开发将有很大促进作用。”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国际能源研究所所长白俊指出,看好“十三五”储能技术及可再生能源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