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受经济发展水平、居民分布密集程度、地区用电负荷等因素影响,部分城市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地尚不能实现集中供暖,大量使用分散燃煤小锅炉、小火炉取暖,取暖效果差、污染物排放总量大。据测算,同样1吨煤,散烧煤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是燃煤电厂的10倍以上。
一直以来,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
一是制定燃煤电厂“超低排放”行动计划。“十三五”期间,对包括热电联产机组在内的燃煤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接近天然气发电机组排放标准。目前,北方地区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1.3亿千瓦,可减少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4.9万吨、14.4万吨、24.6万吨。
二是保障燃气供暖用气,通过协调推动陕京四线宝坻-香河-西集联络线、港清三线、安平分输站增压三个项目,提高管道输送能力,保障北方地区天然气供应。
三是多措并举促进电供暖。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将居民取暖领域电能替代作为重点任务推进,明确了电供暖的主要领域,即针对燃气(热力)管网难以覆盖的个别城区、郊区,以及农村等大量使用散烧煤取暖地区,鼓励通过电锅炉、分散式电供暖、热泵等方式替代燃煤供暖,在东北等风电富余地区实施风电供暖。同时,在配电网建设改造、设备投资补贴、峰谷电价、电力直接交易等方面给予支持政策。
此外,国家能源局积极推进生物质能供暖、地热供暖等工程,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冬季安全供暖及雾霾问题。
下一阶段,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研究制定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政策,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加快提高清洁供暖比重,5年内在有条件地区基本实现清洁取暖方式替代散烧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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