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了以福建省政府下达厦门市的“十三五”万元GDP能耗下降目标为基准,各区均要完成该项指标,同时将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各区要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目标和年度节能指标。
《方案》指出了三项重点领域节能目标,第一,工业领域。完成福建省政府下达的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目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开展重点耗能企业能效水平对标,实施单位产品能耗定额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到“十三五”末,厦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继续处于福建省先进水平。
根据《方案》,到2020年,厦门完成新建绿色建筑800万平方米;到2020年末,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50%;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完成3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300万平方米。到2020年,厦门市公共机构人均能耗比2015年下降1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比2015年下降10%,人均水耗比2015年下降15%。
“十三五”期间厦门市实施锅炉(窑炉)改造工程,鼓励“煤改电”、“煤改气”,推进高效节能电机替代落后低效电机,实施能量系统优化工程,采用能量梯级利用、高效能量管理系统等技术对能量系统进行优化。加快推进华夏电力、同安城东、同安城南、银鹭工业园等区域热电联产工程,在工业集中区实现集中供热。推进以公共建筑为重点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有效降低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
《方案》明确,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从规划、法规、技术、标准、设计等方面全面推进建筑节能。新建居住和公共建筑的设计和施工中严格执行节能50%的建筑节能标准,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开展以节电为主的节能改造。鼓励采用蓄冷、蓄热空调及冷热电联供技术,中央空调系统风机水泵采用变频调速技术,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建设一批节能型建筑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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