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明确, “十三五”期间,河北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推进绿色发展,且将组织开展以下重点绿色行动工作。
一是严格新建建筑节能评估审查,党政机关办公和业务用房、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新建项目,100%执行国家和我省新建工程建设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降低能源资源消费存量,完成节能改造面积1400万平方米。
二是依托互联网+机关事务平台,促进节能与互联网融合,实现公共机构节能的数字化、智能化、绩效化管理。加强机房节能管理,实施省直机关11000平方米绿色数据中心机房改造,加大公共机构采购云计算服务力度,实现数据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减少数据信息资源浪费。
三是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制度,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材产品。盘活存量资产,减少资产的闲置浪费。推进节能信息公开,发挥节能信息对绿色办公的促进作用。
四是加强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引导,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培育生态道德。倡导开展个人工作生活“碳足迹”计算,践行减少“碳足迹”的环保理念。
《规划》强调,“十三五”期间,河北省以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为重点,创建100家国家级、100家省级、100家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实现“县县有示范”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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