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绿色建筑水平、扩大绿色建筑规模,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加快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从2015年起,全市所有建筑项目必须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施工。5万平方米以上的保障性住房、10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区、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必须按照二星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市、县(区)政府投资的重点公共项目,具备技术条件的,应当创建三星级绿色建筑。
近日,连云港市首个可再生能源站在市开发区建成投入使用,目前已能为金融大厦提供稳定的供冷、供热服务。可再生能源站主要采用地源、海水源等可再生能源进行供冷供热服务。
“通过热交换的形式把地热和海水中的能量提取出来供周边的建筑使用,相对于传统的空调,它能节省40%左右的费用,它的系统能效比较高,属于零污染,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市开发区可再生能源站项目负责人陈翔燕介绍。
连云港先后在开发区、连云新城建设可再生能源站,综合利用地源、海水源、污水源、河水源等多种形式的能源,可为周边160万平方米的建筑提供冷热服务。
可再生能源站全部建成后,与常规空调系统相比,每年节约用电2057.6万度,相当于节约7100.8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17696吨,明显改善空气质量。
除了积极探索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业的综合利用外,连云港还不断提升全市绿色建筑水平,扩大绿色建筑规模。目前,已实现市区绿色建筑示范区全覆盖,徐圩新区、开发区、连云新城、海州区先后获评省级绿色建筑示范区。2016年,连云港通过绿色建筑专项审查的项目建筑面积547.6万平方米。
“下一步,连云港将继续强化落实《连云港市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方案》,对在建的绿色建筑示范区加强技术指导和跟踪督促。确保建设绿色、低碳、生态的港城,打造一座‘会呼吸’的城市。”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张志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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