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定供热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去年冬天,天津提前10天启动集中供热,从11月5日零时起正常供热,此举让市民真切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以往每年供热的前几天和供热结束后的几天时间,大家都会觉得很难熬,特别是体弱多病者和老年人、孩子等,那么今年会不会延长供暖期呢?
市建委负责人介绍说,根据《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市建委正在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根据气候变化、温度实际情况,建立气候会商机制,科学适时启动和停止供暖时间。在保证百姓温暖过冬的同时,我们也要兼顾供热企业存在延长或错后的实际困难,建立健全一个长效的管理服务监督机制,确保供热企业健康运营,保证监督机制落实到位。这将意味着,在采暖期前后如遇气温出现异常低温情况,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提前供热和延期停热,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这个供暖季,中心城区已经实现无燃煤供热。目前天津集中供热面积达4.12亿平方米,热电、燃气、地热等清洁能源供热比重由31.7%提高至78.7%。全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2.3%,中心城区住宅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9%。截至目前,全市供热平稳运行,供热整体形势好于往年。(文/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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