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落实《“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部署,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日前印发了《“十三五”全民节能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节能。
《计划》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节能工作进入新阶段的形势下,对节能和能效提高工作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全民行动不仅针对普通居民,更需要动员各领域、各部门的力量,确保全社会能效水平的提升和完成节能目标。
《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展节能倍增行动、发挥市场的关键作用、主抓潜力大的节能机会、重视重点领域节能、以节能科技和工程为支撑等,将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以形成政府率先垂范、企业积极行动、公众广泛参与的全民节能氛围,发展节能产业,大幅提高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
一、开展节能倍增行动,发展节能产业促经济增长
节能不仅能够节约成本,带来正面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而且节能产业可以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十三五”时期,要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其中高效节能产品的普及推广和节能服务产业是工作重点。《计划》中提出,“十三五”末要实现高效节能产品倍增和节能服务产业倍增,即2020年主要节能产品和设备销售量比2015年翻一番,节能服务产业产值比2015年翻一番,这不仅可以为节能提供重要支撑,也有助于形成经济增长的新动能,更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
二、发挥市场的关键作用,积极构建节能市场化长效机制
《计划》与以往不同的是,节能补贴、行政手段的措施更少,转而更多地采用市场机制。“十三五”时期,构建节能市场化机制的主要任务,一方面是创新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用户提供“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另一方面是优化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环境,落实政府优惠政策,支持绿色债券发行。政府对节能服务市场也要加强监管,营造促进合同能源管理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建立信用记录,将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培育和发展第三方机构,发挥第三方在节能量审核、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构建良好的市场秩序,激发节能内生动力。
三、发掘潜力大的节能机会,有效提升能源效率
重点用能单位是我国能源消费的主体,是完成节能目标的“牛鼻子”。《计划》规定了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自愿承诺活动等,目的是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监管,督促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在提升节能管理水平方面,《计划》中除了鼓励升级能源计量器具、实施能耗在线监测、加强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等传统手段以外,还鼓励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作用,通过采购第三方服务提升能源管理水平和绩效。
用能产品是能源消费的重要载体,而且量大面广,节能潜力大。《计划》要求从生产端实行能效领跑者行动,目的是从源头上保证用能产品的高效,同时加强产品管理,健全节能产品认证制度,倒逼制造企业加快提升技术水平。
四、重视重点领域节能,全面推进节能工作
工业是我国最大的耗能部门,2015年能耗占全社会能耗的比重高达68%,“十三五”时期提高工业能效的工作重点是结构优化升级。鼓励工业企业加快利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和模式,例如信息化、智能化、节能低碳电力调度、能效对标、领跑者等,提高工业生产效率,提前实现工业能耗达峰。
建筑能耗具有“锁定”效应,“十三五”节能工作的重点主要放在提高新建建筑标准,特别是加快发展绿色建筑、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建筑。同时,对既有建筑继续推进节能改造,并开始试点超低能耗建筑节能改造。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用煤、改善空气质量具有积极作用,具体措施包括推广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太阳能热水器、工业余热、浅层地热等。
交通节能不仅可以减少油品使用、保障能源安全、降低运输成本,还能推动交通绿色发展。其中,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是关键,提升高铁、公共交通比重,发展甩挂运输,提高物流效率都是工作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也是交通节能的重点任务,特别是与新能源汽车相关的基础设施的配套完善。
公共机构有很强的示范和导向作用,政府机关等公共机构人均年耗电是普通居民的十几倍,公共机构更应该率先行动,发挥节能引导和表率作用。公共机构“十三五”时期采取的节能行动包括,率先普及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率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环保等绿色产品、设备,率先开展用能大数据管理和行为节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