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节能法规的最新趋势
随着每年空调器目标产品的范围不断扩大,要求更加严格,各国的空调器标准和法规变得越来越多样化。法规分为自愿(推荐)的和强制性的两种。强制性法规是制造商必须遵守的规定,通过改变其产品规格,或者由于产品不合格被禁止进口、生产和销售而退出市场。 遵守法规通常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而有不同的方式。制造商必须通过提交合格证的方式进行自我认证,或者通过由监管机构授权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产品进行测试。
全球大多数国家都要求根据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对产品进行安全性认证和性能检测。最近,越来越多的国家正在执行与全球环境问题有关的法规。环境法规趋向于从节能法规开始,然后发展到制冷剂法规、有害物质法规和回收法规。
发达国家的节能法规
随着安装的空调器数量越来越多,空调器的耗电量不断快速增大。许多政府已制定了一系列政策,通过推广高能效空调器来抑制不断增长的电力消耗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一般来说,要求按产品类别对能源效率排名的能源标签,使终端用户能够很容易区分能源效率。换句话说,虽然节能产品是昂贵的,但是如果终端用户期望节省电费,他们会选择更昂贵的产品。然而,相当多的国家通过政府补贴来保持低的电费,使电费很难大幅度提高,因为通常民众是不欢迎电费大幅提高的。因此,在那些与消费者价格水平相比电费低的国家中,终端用户对节能的意识较差,并且较少关注较昂贵的节能产品。
多数国家把实施最低能源性能标准(MEPS)引入能源标签计划中,并且禁止销售能效比(EER)低于额定值的产品。此外,通常每三至五年对额定值提高一次。同样,也经常出现对高能效产品的补贴计划,但这种计划在面临财政紧缩的情况下会被迅速减少或停止。
节能法规在初期通常只针对容量小于7至10 kW的住宅用窗式和挂壁式单分体空调器。 然后提升其最低EER值,并将产品的目标范围扩大到包括商用天花嵌入式、带风管的柜式空调器(PAC)和多联式分体机。下一阶段的目标是扩展到变制冷剂流量(VRF)系统。
在传统上,通常采用EER作为评价节能性能的指标。然而,变频机由于在全年制冷和供暖负荷急剧波动中能够根据负载波动减少电力消耗,在市场中享有优势。近年来,倾向于用“季节效率”作为评价空调器运转期间节能性能的指标,而不是只评价其额定性能。日本采用了全年性能系数(APF);美国采用了季节能效比(SEER);在单制冷地区,例如东南亚,是采用制冷季节性能系数(CSPF)。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主要鼓励亚洲发展中国家推进用季节能效指标评估性能的节能法规,得到日本制冷与空调行业协会(JRAIA)的充分合作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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