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计划》,未来五年将开展节能产品推广行动、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提升行动、建筑能效提升行动、公共机构节能率先行动、节能服务产业倍增行动、节能科技支撑行动、节能重点工程推进行动等十大行动。
《计划》指出,用能产品是能源消费的重要载体,重点用能单位是我国能源消费的主体,开展节能产品推广行动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提升行动,“十三五”期间实现重点用能单位实现节能 2.5 亿吨标准煤。
我国存量建筑有 500 多亿平方米,每年新建建筑约有20亿平方米,建筑能耗在我国能源消费中比重不断提升,要求大幅提升新建建筑能效,《计划》提出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较 2015 年提升 20%,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过50%,比2015 年翻一番。
其中要求深化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大力推动公共建筑节能运行与改造,尤其要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实施城市智慧热网试点,科学推进供热计量,条件适宜地区优先利用工业余热和浅层地能为建筑供暖。加快新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产品、设备的研发与推广。在夏热冬冷地区积极推广水源、污水源热泵等。
实施余热暖民工程。到2020年,余热替代燃煤供热20亿平方米以上,减少供热用原煤 5000 万吨以上。综合提升燃煤工业锅炉节能环保能力,鼓励综合采取锅炉燃烧优化、余热回收、热泵等技术实施锅炉系统节能改造,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和热效率。“十三五”时期形成 5000 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综合能效提升工程。支持约 500 家大型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能量系统优化、燃煤锅炉节能改造、电机系统等,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对工业窑炉实施节能改造,推广应用热源改造、燃烧系统改造等技术,到 2020 年,形成 5000 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开展城镇化节能升级改造工程。对未纳入集中供暖的长江经济带等夏热冬冷地区,推广高效地能、江水源热泵,加大浅层地能开发力度,实施城镇冷热一体化供应节能改造。削减和替代煤炭消费,实施“地能暖村”节能减煤示范工程,鼓励因地制宜开发利用浅层地能替代散煤。到 2020 年,形成减量和替代原煤消费能力 6000~9000 万吨。
开展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围绕节能减煤和化石能源清洁高效燃烧,重点支持低品位余热用于城镇供热、民用散煤清洁高效燃烧、浅层地能开发利用等,实施一批重大节能技术示范工程。
此外,“十三五”时期还将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率先行动,实现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降低 10%,公共机构人均能耗降低 11%;开展节能服务产业倍增行动,节能服务产业产值比 2015 年翻一番;开展节能科技支撑行动推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全面提升节能技术水平;开展居民节能行动,广泛动员居民参与节能,全面推进家庭节能,夯实全社会节能工作基础等。(文/文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