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完成甘肃省“十三五”低碳发展目标任务,推动甘肃省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甘肃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甘肃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到2020年,甘肃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7%,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力度进一步加大,碳汇能力明显增强。
大力发展低碳能源,优化调整能源结构。《方案》指出,着力提高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努力促进低碳能源满足新增能源需求。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8951万吨标准煤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费比2015年下降14%,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以上。大型发电集团单位供电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在550克二氧化碳/千瓦时以内。
在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与供热方面,《方案》要求,稳步推进核能、生物质能、地热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建设国家核燃料循环基地。到2020年,力争新能源装机占甘肃省电源总装机比例达到50%,新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例达到30%以上。加强智慧能源体系建设,推行节能低碳电力调度。
《方案》强调,要坚持二氧化碳排放和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相结合。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积极实施集中供热、垃圾污水处理等减碳减污协同处理工程,进一步加快形成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绿色消费理念的倒逼机制。
另外,要着力提高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努力促进低碳能源满足新增能源需求。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8951万吨标准煤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费比2015年下降14%,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以上。大型发电集团单位供电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在550克二氧化碳/千瓦时以内。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能源审计、节能项目设计、节能量监测等节能服务产业,规范节能服务运营市场,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健康发展。
按照国家分解的目标任务,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并与大气污染防治相结合,加强民用散煤煤质管控,逐步削减散煤利用。加快推进居民采暖用煤替代工作,积极推进集中供暖、热电联产淘汰燃煤小锅炉和工业窑炉、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大力推进天然气、电力替代交通燃油,积极发展天然气发电和分布式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