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集中供热普及率将达到90%以上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行动计划》(以下称《规划》),要求进一步提高集中供热、供气率,到今年年底山西省城市(含县城)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以上。并全面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实施冬季清洁取暖重点工程。太原、阳泉、长治、晋城4市已被国家列为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首批实施范围。
同时,山西省各市要全面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散煤治理,太原、阳泉、长治、晋城、临汾、晋中“4+2”城市要按照省环保厅关于燃煤控制的有关要求划定“禁煤区”。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包括洁净型煤加工企业用煤)外,10月底前,完成燃料煤炭“清零”任务。
此外,也要加大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力度,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10月底前,太原、吕梁、晋中、长治、临汾5市各完成10万户以上以气代煤或以电代煤工程,其他市根据实际情况各完成5万-10万户。加大工业低品位余热、地热能利用。各市要与相关部门统筹“煤改气”“煤改电”工程的规划与实施,制定工作方案。
《规划》指出,“4+2”城市今年要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晋中、临汾“4+2”城市列为山西省首批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城市,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新建用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以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的散煤量,可纳入新上热电联产项目煤炭减量平衡方案。20万人口以上县城基本实现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全覆盖。新增居民建筑采暖要以电力、天然气、地热能、空气能等采暖方式为主,不得配套建设燃煤锅炉。
同时,山西省各市要加大采暖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按照基本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则,制定企业错峰生产计划,依法合规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和应急预案中。10月底前,将当地各行业错峰生产计划报省经信委和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城镇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规划》强调,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太原市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面推进22个设市城市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政府投资类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100%。太原市新建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100%。(文/甘祠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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