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厦门市电能替代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至2020年,促进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约29%,其中2017年力争完成替代电量9亿千瓦时。到2017年8月底,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油)锅炉;除集中供热企业外,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
《方案》要求,厦门市要统筹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大气污染防治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合理规划电能替代,引导电能替代健康发展。同时,要分区域、分行业科学制定电能替代实施计划,明确电能替代实施方向和路径,因地制宜、分类推进,逐步扩大电能替代领域。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探索多方共赢的市场化项目运作模式。并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电能替代技术、业态和运营等创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在推广建筑领域,要在厦门市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中推广应用热泵、电蓄能空调、分散电取暖、蓄热电锅炉;在创新农业领域,应结合地域农作物特点,因地制宜地推广电制茶、电烤烟、电制菌等技术应用;在积极推进工业领域,鼓励在化工、冶金、制革、陶瓷等电锅炉(电窑炉)能满足工艺要求的行业开展电锅炉(电窑炉)替代燃煤锅炉(窑炉)。在生产工艺需要热水(蒸汽)的服装纺织、木材加工、水产养殖与加工等行业,推动以蓄热式工业电锅炉替代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的燃煤锅炉。
为加强厦门市电能替代推广使用情况的调研,《方案》强调,厦门市应及时向福建省级相关部门反映不同行业对差别电价的合理需求并提出合理化建议,解决用电价格问题,促进电能替代推广。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同时,要优先支持电能替代用户与各类发电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增加用户选择权。并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电能替代项目予以奖补支持。
此外,对于电能替代项目,供电企业投资建设红线外供配电设施,建立提前介入、主动服务、高效运转的"绿色通道",提前做好电网规划调整、及时布点布线,按照客户接电时限需求做好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并对电能替代示范项目进行广泛宣传,普及电能替代常识,推广电能替代新技术,改变能源消费习惯,倡导绿色能源理念。
经初步统计,截止今年4月,厦门市目前在役燃煤锅炉仍有57台,其中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35台;制茶、烤烟燃柴、港口停泊燃油等情况仍较普遍。这种能源供给方式不仅效率偏低、安全隐患高,而且对环境造成污染。因此,继续稳步推进电能替代,有利于构建层次更高、范围更广的新型电力消费市场,提升厦门市电气化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文/甘祠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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