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搭建节能管理框架。发布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和公共建筑能耗定额,制定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建设目标和各类公共建筑能耗限定值、目标值。
二是搭建节能管理框架。印发绿色建筑财政奖励暂行管理办法,制定绿色建筑财政奖励发放标准。
三是引入市场化运作。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节能服务企业等社会资本先行投资节能改造,与业主共享节能改造收益,在改造完成并达到标准后可申请财政奖励。截至目前共公开征集47家节能服务机构,便于节能改造项目业主与其对接。(市建设局)
二是搭建节能管理框架。印发绿色建筑财政奖励暂行管理办法,制定绿色建筑财政奖励发放标准。
三是引入市场化运作。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节能服务企业等社会资本先行投资节能改造,与业主共享节能改造收益,在改造完成并达到标准后可申请财政奖励。截至目前共公开征集47家节能服务机构,便于节能改造项目业主与其对接。(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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