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日前在新加坡共同发布的《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进展报告2017》指出,中国的绿色金融发展已为中国经济结构性改革做出了重大贡献。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王遥教授表示,绿色金融对于实现中国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的国家战略目标至关重要。通过推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和产业基金等绿色金融实践,并加强在地方一级的探索和实施,中国的绿色金融发展已为中国经济结构性改革做出了重大贡献,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
中国已成为推进全球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的重要动力。2017年上半年,中国累计发行36只绿色债券,价值776.7亿人民币。绿色债券的发行数量、规模较2016年同期分别增长278%和28%。
许多省市已经设立了区域性绿色发展基金。截至2016年底,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金融环保绿色基金达265只,其中绿色产业基金215只,约121只是在2016年成立的。
全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综合信息平台统计,截至2017年6月末,全国入库项目中绿色低碳项目合计7826个、投资额达6.4万亿元人民币,分别占全国入库项目总量和总投资额的57.7%和39.3%。
中国建立了5个绿色金融“试点区”,试点省区将分别侧重绿色金融的不同方面,探索绿色金融体系发展模式。
中国政府和企业界开始高度重视对外投资的环境保护问题,打造绿色产业链。随着《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亚太经合组织(APEC)绿色供应链合作网络”和《中国对外投资环境风险管理倡议》的启动,中国的绿色发展理念和实践正逐步走向世界。
央行研究局前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表示,中国通过政府领导力建立了国内绿色金融市场,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同时激励了许多国家制定绿色金融政策路线图。但要保持这一势头,中国还需要克服一些挑战。
报告明确了中国若建立完善的绿色金融体系所需要做的工作。具体建议包括:明确“绿色”定义,划清“绿色”范畴,从而降低绿色项目识别成本,防止“漂绿”,“洗绿”行为大行其道;建立绿色金融统计体系,构建地方绿色发展绩效评估体系;有关部门应通过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明确贷款人的责任,义务和诉讼资格,促使商业银行将环境风险分析纳入贷款流程操作;完善绿色金融数据库,拓宽国际投资者获取中国绿色金融市场信息的渠道,增强投资者信心;建立与国际市场接轨的绿色指标,为国际投资者提供参照,吸引他们投资中国绿色债券和股票。(文/ 金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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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瓶颈加快发展绿色金融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这表明,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不仅具有现实重要性和紧迫性,更有战略意义和长远价值。同时,总书记也指出,当前“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作为碳排放大国和资源消耗大国,中国环境治理压力一直较大。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需要加快发展绿色金融,充分发挥金融对环境治理和产业发展的引导、约束和杠杆功能,拓宽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的融资渠道,缓解其融资难题;引领信贷资源逐步从“两高一低”行业退出,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倡导民众采用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我国目前已成为全球首个构建较为完整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国家。但受政策体制和市场环境“口惠而实不至”的制约,银企双方仍难以实现有效对接和合作共赢,绿色金融一定程度上存在“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局面。
绿色金融要突破当前的制约瓶颈,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健康持续发展,关键在于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从政府层面、市场层面和社会层面采取针对性措施:
从政府层面来说,进一步加大对绿色金融的政策支持力度。第一,完善绿色金融相关的标准规则和政策体系。明确绿色项目和绿色金融的界定标准,以及认证考核标准;理顺资源环境定价机制,实现资源环境的科学合理定价;对开展绿色金融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财政贴息等优惠政策,由政府对绿色项目提供担保,拓宽民间资本的融资渠道;加快环境立法,尤其是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加强执法督察。第二,加强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全面对接与协调联动。可考虑成立绿色金融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产业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第三,加快培育和发展绿色金融市场。建立健全专业性中介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第三方评级评估机构;加快推进绿色债券市场、绿色股票市场、碳交易市场等直接融资市场建设。
从市场层面来说,着力提高金融机构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金融机构要提升绿色金融的战略认知;对绿色项目实施差异化授信和考核机制;根据绿色项目的特点,以及贷款客户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建立客户分层体系,提高风险定价水平,开发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加强与第三方评级评估机构的沟通和合作,提高对企业和项目进行资质审核和资产评估的严谨性和可靠性;加强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完善银行、政府、创投公司、担保、保险等金融机构的合作机制,提供融信贷、投资、担保、保险、咨询等业务为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
从社会层面来说,重点发挥社会组织的监督和服务作用。积极培育和发展专业化、国际化的绿色金融社会组织;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为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提供绿色金融服务咨询,以及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服务;推动社会组织实现自我管理、参与绿色治理,对绿色金融项目进行定期监测、评价和报告,提高绿色金融项目的透明度和可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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