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有群众反映,阜阳市颍泉区闻集镇有两家浴池违规使用地热井。随即,颍泉区水务局水政水资源监察大队进行了调查。
经查,群众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执法人员对两家浴池下达《立即停止违法取用地下水行为通知书》,并要求他们立即自行封存地热井。
后来,颍泉水务局联合市水政水资源管理处、市水务局水政水资源监察大队,对两家浴池是否封存地热井进行了督查,却发现两浴池未停业整顿,要求他们3天内进行整改。
12月22日下午,水务部门对两家浴池的地热井进行了现场封存。目前,浴池已停止使用地热井,营业用水从自备浅井(30米以内)抽取。
根据《阜阳市地下水保护条例》,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取用地热水。未经许可取用地热水的,由县级以上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责令其补缴应当缴纳的水资源费,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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