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长春市快速轨道交通北湖线一期工程已由吉发改审批【2016】7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地源热泵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快速轨道交通北湖线一期工程地源热泵系统工程
2.2项目编号:0702-1740CITC2544
2.3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长春市快速轨道交通北湖线正线12座车站地源热泵系统、车站站内给排水系统、通风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等,详见用户需求书及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5计划工期要求:开工日期:2018年2月23日,竣工日期:2018年7月30日
2.6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成员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资质应符合住建部、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应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成员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成员方)近三年(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至少1项;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业绩至少1项;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成员方)近3年(2014年度~2016年度)未出现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埠企业(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成员方)办理入吉备案须执行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可作为一个联合体内的不同成员)。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确定联合体牵头人,签订并提供联合体声明、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组成单位的分工。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
3.10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成员方)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或之后)的查询结果为“无”;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4日 至 2018年1月10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9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或网上报名。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不需要提供);(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1)法人授权委托书;(2)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4.2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经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后,可在网上浏览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如需购买,应到以下地址以现金形式购买:
(1)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标书室
(2)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轻铁大厦七层
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人民币,新点软件光盘每张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
4.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8年1月31日9时30分,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第四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通用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6、联系方式
6、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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