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发改委下发《黑龙江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下简称《规划》),主要阐明黑龙江省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统筹安排能源发展建设布局、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和政策措施。涉及储能的部分包括抽水蓄能、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等。
预计到2020年,抽水蓄能方面,完成依兰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全省常规水电装机达到120万千瓦;智能电网方面,推进分布式能源网络、新能源微电网建设,以及以用户端自发自用为主的分布式能源网络;新能源汽车方面,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重达到35%以上。
抽水蓄能
当前,黑龙江省电网调峰能力不足,冬季供暖刚性需求大,热电机组占煤电装机比重达到68.4%,因缺少抽水蓄能和燃气发电机组等优质调峰电源,电网调峰问题十分突出,电网削峰填谷能力不足,难以适应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要求,窝电与缺电并存,风电弃风问题时有发生。
《规划》指出,在“十三五”期间,要重点加快牡丹江干流莲花水电站以下江段、汤旺河干流、海浪河干流等流域水电开发建设,加快推进荒沟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开工建设尚志、五常抽水蓄能电站,完成依兰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提前开展其它优质站址资源的前期工作。到2020年,全省常规水电装机达到120万千瓦。
黑龙江省有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和绥芬河四大水系,水能理论蕴藏总量988万千瓦,约占东北地区的50%,可开发水力资源总装机容量约为1024万千瓦。
在技术方面,要做强高端能源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高水头大容量大型抽水蓄能机组,以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佳木斯、牡丹江为重点,大力推动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加快发展高端能源装备制造业。
此外,要深化能源市场化改革,探索开展抽水蓄能开发权招投标试点,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调动社会资本参与能源项目建设的积极性。按照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打破垄断,促进竞争,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能源领域投资运营。
智能电网
《规划》明确,要建设坚强智能电网,适应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和多元化负荷发展需要,提高电网智能化水平,提升能源利用率。推进分布式能源网络、新能源微电网建设,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推动建设以用户端自发自用为主的分布式能源网络。
“十三五”期间,建成齐南至兴安500千伏向扎鲁特汇集电力通道,谋划以哈尔滨为起点的特高压外送通道。构建以中西部负荷为中心的东、西部500千伏电网环网结构。继续优化220千伏电网结构,除大兴安岭和伊春地区,其他11个地区均将形成以1座或多座500千伏变电站为中心的220千伏网架,满足负荷增长和电源送出需求。
专栏6电网建设重点项目
注:220 千伏含“十二五”期间开工未投产项目
此外,还要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利用,强化电力调度与运行安排,加快调峰电源建设,完善优化水电调度,推动清洁能源综合利用。鼓励清洁能源企业积极参与跨省区能源交易和大用户直供,建设就近消纳试点示范项目。加强配套储能设施建设,开展应用储能技术消纳示范,促进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消纳。
新能源汽车
《规划》表示,要积极发展绿色交通。以新能源公交车应用为重点,在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公安、物流等领域扩大新能源汽车应用比例,到2020年,黑龙江省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重达到35%以上。
同步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有效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在哈尔滨及其他新能源汽车应用城市,建设充换电站、天然气加注站及配套服务系统。
政策方面,要完善支持政策,落实好现有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支持政策。支持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能源项目建设融资,鼓励风险投资以多种方式参与能源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