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全面实施道路扬尘治理,强化燃煤污染治理,加大机动车污染防治,深化工业及相关领域污染防治,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记者日前从西宁市大气办了解到,《西宁市2018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出炉,今年西宁市将继续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在扬尘、煤烟尘、机动车、工业污染等方面加大管控、创新举措,全力守护“西宁蓝”。
扬尘污染是影响我市空气质量的一大因素,今年西宁市将在继续强化扬尘污染管控的同时,创新举措,切实落实施工扬尘防治资金投入,由建设单位纳入工程预算,施工单位具体承担防治工作,明确扬尘污染防治责任;试点实施建筑施工工地智慧化监管,在四区选择10个规模以上(开挖面积4000平方米或施工期超过6个月)建筑施工工地,进行智能化监测监管系统试点建设,在各区选择1个建筑施工工地进行全智能化监测监管系统试点建设。进一步规范清理整顿渣土拉运市场,对未通过资质审查的渣土挖运企业、不具备扬尘防控条件的渣土工地一律不允许开挖作业;对渣土挖运单位施工、运输过程中因管理不到位造成扬尘污染的,对建筑工地、渣土挖运公司、渣土车辆及相关人员进行严管重罚,责令停工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吊销渣土挖运单位资质,对建筑工地采取约谈、曝光等措施。针对道路扬尘治理,我市将根据气候、季节变化,优化洒水频次和清扫保洁工作,加大道路机械化湿扫,确保达到道路无明显积尘、扬尘。
燃煤污染也是西宁市空气质量的一大污染源。今年,西宁市将持续强化煤炭交易市场运行监管,督促和引导煤炭销售企业入驻一级煤炭市场,真正实现煤炭规范化、有序化、制度化运营。大力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工作,进一步拓展煤改气治理工作范围,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禁煤区,大力实施量子锅炉、热泵、电热膜等电采暖设施替代燃煤采暖,逐步压减城区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棚户区的煤炭散烧规模,全面开展“禁煤区”巡查检查工作;扰人的餐饮油烟也将得到管控,对措施未落实或达不到相应标准要求的由相关单位采取吊销或暂扣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强制措施予以查处。
西宁市还将加大对机动车污染的防治。切实发挥黄标车、渣土车缉查布控系统,加大违规进入限行区车辆的查处力度;对市区10个主要路口建设机动车冒黑烟车辆电子抓拍系统,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降低氮氧化物排放;及时淘汰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鼓励使用年限较长的高排放老旧车辆提前淘汰,强化报废车辆注销登记、回收拆解、路面巡查等环节全过程监督管理,切实杜绝报废汽车上路行驶。
此外,西宁市还深化工业及相关领域污染防治,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力度,严格执行重点行业排放限值管控,持续推进“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实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同时,西宁市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措施,加强治理工作保障措施,严格实行月通报考核机制,将相关地区、单位存在的问题以月报形式上报,最终将月考核结果纳入政府、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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