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重点:水能、太阳能、风能、地热能。
水能。加快内需电源建设,尤其是具有全年调节能力的骨干电源点建设,满足区内用电需求。大力开发区内金沙江、澜沧江、雅鲁藏布江等流域水电资源,加快建设国家清洁能源基地,“西电东送”接续基地和辐射南亚的清洁能源基地。
太阳能。规划建设藏东千万千瓦级太阳能外送基地,鼓励利用既有电网设施按多能互补方式建设光伏电站,加强太阳能热发电和集热利用推广应用。
风能。加强风能资源勘查,推进适用高原的风电机组技术运用,加快推进我区风力发电项目建设。
地热能。重点开发中、高温地热资源,积极开展地热在城镇供暖和工业、养殖(种植)业、旅游业等产业的利用,拓宽地热利用领域。
——发展路径:加快电力外送通道建设,争取国家政策支持。
加强清洁能源外送通道建设。加强能源开发与外送通道统筹规划,加快推进金沙江上游水电基地外送通道建设,提升区内清洁能源外送能力。加快推进藏中电网与昌都电网和阿里电网联网,力争建成覆盖全区的统一电网。依托已建成的川藏联网、青藏联网,形成连接全区各地(市)、同区外青海电网和四川电网的互联互通的电力供应体系。
争取国家进一步加大扶持自治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与内地省市特别是援藏省市的沟通协调,落实清洁能源外送保障性收购政策。整合资源,组建西藏清洁能源产业集团,加快清洁能源资源开发。鼓励电力交易中心积极参与全国电力交易工作,努力扩大藏电外送规模。
开展清洁能源供暖试点,扩大就地消纳规模。开展光电、光热供暖试点工作。加快城镇清洁供暖建设与改造,制定和完善支持清洁能源供暖的政策。
加强能源资源普查,合理规划开发利用布局和时序。按照鼓励、限制、禁止开发和近、中、远期开发,科学规划全区资源开发布局和时序。协调国家相关部门在流域综合规划中充分吸纳水电规划成果,调整相关自然保护区,为自治区清洁能源发展留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