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建立健全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完善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促进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价格政策体系,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的作用明显增强;到2025年,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价格机制更加完善,并落实到全社会各方面各环节。
《意见》聚焦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节水、节能环保等四方面:一是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建立城镇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企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与污水处理标准相协调的收费机制,健全城镇污水处理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逐步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费基本覆盖服务费用,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二是健全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建立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完善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机制,全面建立覆盖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激励机制,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三是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建立有利于再生水利用的价格政策,保障供水工程和设施良性运行,促进节水减排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四是健全促进节能环保的电价机制,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峰谷电价形成机制以及部分环保行业用电支持政策,充分发挥电力价格的杠杆作用,推动高耗能行业节能减排、淘汰落后,引导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和相关环保业发展。同时,鼓励各地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等各类绿色价格政策。
《意见》指出,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价格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强化政策落实、加强部门协作、兜住民生底线、注重宣传引导,广泛凝聚共识,共同推动美丽中国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
介绍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有关情况
7月2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专题新闻发布会。政研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孟玮主持发布会。价格司司长岳修虎,副司长牛育斌、周伴学出席发布会,介绍《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有关情况,并就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节约用水、节能环保等领域的价格和收费政策,回答了与会记者提问。50余家境内外新闻媒体60多名记者参加了本场发布会。
以下为发布会文字实录(部分)
孟玮: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国家发改委专题新闻发布会。绿色发展是大家都很关心的一个话题,近年来通过价格杠杆促进绿色发展,在这个方面国家发改委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是在新的形势下,距离老百姓日益增长的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来讲,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为了贯彻落实好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精神,近日,我委出台了《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意见》中提出了两个时间节点的目标:一是到2020年基本形成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和价格政策体系;二是到2025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绿色发展价格机制。围绕上述目标要求,《意见》明确了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的方向,也提出了一揽子的政策措施。为了方便大家了解《意见》的有关情况,今天非常高兴的邀请到我的同事,价格司司长岳修虎先生;价格司副司长牛育斌女士、周伴学先生,请他们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岳司长就《意见》的背景情况向大家作介绍。
岳修虎:
各位媒体的朋友,上午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出台的总体情况。
第一,《意见》的出台,是我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动绿色发展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措施。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运用市场化手段和价格机制促进绿色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明确指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的窗口期;强调要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市场化进程,完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实现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李克强总理也强调要健全多元环保投入机制,加快制定有利于推动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们迅速行动,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这个《意见》。
第二,《意见》提出的政策措施,既是对现有绿色价格政策的补充完善,更是对相关领域价格机制的改革创新。
近年来,我委在运用价格手段促进绿色发展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受到社会各方面好评。比如环保电价政策、工商业差别化用水用电价格政策、居民阶梯价格制度、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政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等,指导各地完善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政策,在减少污染排放、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促进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我委在运用价格手段促进绿色发展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受到社会各方面好评。比如环保电价政策、工商业差别化用水用电价格政策、居民阶梯价格制度、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政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等,指导各地完善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政策,在减少污染排放、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促进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这次在文件起草中,我们一方面,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发展的需要,对在实践中证明有效的措施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吸收到《意见》之中;另一方面,针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在总结各地探索创新的基础上,又提出了一些新的政策措施。《意见》提出的措施中,一半以上都属于政策创新。比如,建立企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激励机制,以及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的电价支持政策等等。
第三,《意见》明确了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的方向、原则和主要措施。
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迫切需要和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相比,资源环境价格机制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资源环境价格还不能充分体现资源稀缺程度、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价格机制还不健全等。为此,《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健全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完善有利于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促进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这是推动资源环境价格机制改革的基本取向,其中,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是其核心要义。
同时,《意见》明确了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应坚持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意见》很多措施都是针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等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聚焦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坚持污染者付费。就是要通过完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实现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让污染者、使用者付出应付的成本,让保护者、节约者得到合理的收益。三是坚持激励约束并重。通过价格机制调节利益分配,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就有激励、违背绿色发展要求的就受约束,进一步激发全社会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四是坚持因地分类施策。大家都知道,全国各地的实际差别比较大,在坚持国家提出的方向和原则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政策。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涉及面很广,《意见》主要从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健全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健全促进节能环保的电价机制等4个方面提出了16条措施。
下一步,我委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以落实《意见》为重要抓手,督促各地加快完善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方面,努力为促进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中央电视台记者:您的发布中提到关于绿色发展已经有了好的做法、好的例子,能不能在这方面多介绍一下?
岳修虎:
谢谢你的提问。我围绕大家比较关心的大气污染治理和节水给大家举几个例子。
第一,用价格政策来促进绿色清洁发展的经典案例。就是燃煤发电机组的环保电价政策。大家都知道,在我国的发电量当中有70%是燃煤发电,降低燃煤机组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等污染物排放,是促进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途径。2004年以来,我委先后出台了支持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改造等环保电价政策。具体来说就是对实施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机组电价,每度电加价2.7分。对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新机组加了5厘钱,老机组加了1分钱。这个政策有力的支持了燃煤机组的改造。据环保部门统计,燃煤机组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带来了非常好的效果,在全国主要污染物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的排放总量分别降低了22%、25%和11%。二氧化硫的排放从2005年的每度电6.36克降低到0.39克,氮氧化物的排放从2005年的每度电3.62克/度,下降到0.36克/度,这个幅度非常大,所以政策效果十分显著,各方面非常认可。
第二,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这个政策是从去年开始实施的。大家都知道散煤取暖是造成雾霾天气的重要因素之一,去年制定政策的时候按照企业可持续、居民可承受的原则,打出了政策组合拳,包括上网侧峰谷电价的政策,也包括输配电价改革,还包括可再生能源的直接交易,还包括“煤改气”、“煤改电”的价格政策,还有供热的价格政策,实际上是为了降低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的成本,帮助广大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用更低的成本实现了清洁的取暖,有力的支撑了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改造。比如“煤改电”方面,各地普遍设置了一个1万度优惠电量额度,这1万度用于整个采暖季的取暖。每度电0.35元,不执行阶梯电价政策,和现在实行的阶梯电价一档电价比,1万度电可以节约2千块钱。
第三个例子,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大家可能对这件事情比较熟悉,因为已经推行了好几年。农业用水占我国总用水量的60%以上,农业的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是0.542,相比发达国家0.7、0.8的水平还有很大的差距。我国的农业用水节水空间还是很大的。按照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在指导地方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主要综合运用工程的配套、管理的创新、价格的调整、财政的奖补、结构的优化等一系列措施推进工作。从实践效果看,改革区域每亩节水110立方米,灌溉的周期缩短了20%,也就是说效果还是非常明显的。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在全国推开,到去年年底全国已经有5200万亩实施这项改革。
在整个价格政策的执行过程中,还是有很多好的经验。时间关系我简单给大家介绍几个案例,如果需要更多的材料,会后可以和我们联系。谢谢。
人民日报记者:绿色发展大家都支持,但是这次《意见》涉及的水费、电费、垃圾费、污水费都和生活相关,在统筹兼顾绿色发展和民生保障之间,《意见》怎么做安排?
岳修虎:
谢谢你提了一个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我谈谈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习近平总书记讲过一句话,“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发展经济是为了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同样也是为了民生”。我理解这有两个方面,一是我们要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尤其是文件当中提到要把生态环境的成本纳入经济运行的成本,这必然需要付出一定成本和费用。但是我们不能只算经济账,还得算生态账,算综合账和长远账。也就是说推动绿色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不仅是满足当代人更高生活质量的需要,也是子孙后代永续发展的需要。保护良好的环境,既是大家的一种期盼,同时也是大家的责任。
二是价格政策非常敏感,关系到千家万户,涉及到城乡居民切身利益。在价格政策制定和价格改革过程中,不影响民生,充分的考虑社会的承受能力,特别是要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不受影响,是我们坚持的一条原则。这次《意见》当中提出了很多措施,在政策设计上我们强调的是排放污染者付出应付的成本,同步做出特殊政策安排,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不受影响。
具体一点讲,在政策当中明确提出要处理好促进绿色发展和保障群众生活的关系,要求各地的价格主管部门在推进改革中把握好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在政策出台时把握好改革的时机、力度和节奏,充分考虑当地的资源环境状况、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要进行非常详细的测算,要充分的估量评价政策措施对居民生活可能的影响。第二个问题是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主要是完善和执行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及时启动、发放补贴,并且配套采取其他的有效措施,切实兜住民生底线。同时《意见》提出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强化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促进绿色发展的共同责任,保障价格政策的平稳出台,为改革营造良好氛围。谢谢。
中电传媒记者:刚才岳司长向我们介绍了通过电价机制、电价杠杆促进绿色发展已经取得了成功经验,鉴于电价的确是很多企业最为敏感的生产要素之一,未来电价政策将如何促进绿色发展?谢谢。
岳修虎:
谢谢你的提问。正如你所说,电费是企业生产经营里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电价对促进企业技术升级、资源配置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杠杆。在这次《意见》中又创新完善一些政策,涉及到电价的有3条措施,这3条措施总的目的是让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付出更高的成本,对绿色环保的企业降价,这样电价的一升一降就形成了激励和约束机制,就可以促进他们节约用能,提高能效,也包括支持环保行业本身的发展,发挥它的作用。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对高耗能行业,实行更严格的差别化电价政策。大家都知道,近几年国家发改委对铁合金、电石、烧碱等七个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电价,对限制类、淘汰类的企业用电实行加价,对电解铝、水泥、钢铁三个行业实行阶梯电价,能耗越高、电价越高。从这些政策的实施效果来看,对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清洁发展发挥了比较积极的作用。比如水泥行业,在阶梯电价政策实施之前,有20%左右的产能,相关的生产线能耗标准达不到国家标准,实行这项政策之后,有关部门统计达不到要求的生产线一半淘汰了,另外一半通过改造升级达到了国家标准,效果非常明显。为进一步鼓励节约能源资源,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绿色发展、清洁化改造,我们在各地调研的基础上,《意见》授权地方在落实现有政策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需要,可以扩大差别电价和阶梯电价的行业范围,因为各地的产业结构不一样,究竟什么产业对污染影响大、减排压力大,就可以自己选择这样的行业实行这样的政策。另外,可以提高加价标准,在过去的政策中国家根据不同行业有一个加价水平,现在授权地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己来设定加价标准。这样就会让资源的浪费,包括高污染的排放行为付出更高的成本。那些主动节约、积极减排的行为,可以收到更多的收益。这样把节约能源资源和减排变成企业自觉的行为。
二是加大峰谷电价的实施力度。峰谷电价就是根据每天需求量的变化,分成了高峰、平段和低谷三个时段,不同时段用电价格不一样,也就是说高峰时段的电价高一些,低谷时段就会低一些。这个政策实施之后,也引导了用户更多的错峰用电,更多的时候使用低谷时候的低价电,减少高峰时段的高价电。对于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发挥了积极作用。这次《意见》中也进一步加大了峰谷电价政策执行力度,让地方结合自己的实际,可以扩大峰谷电价政策的执行范围。另一方面,可以自己确定和动态调整时段,究竟什么时候是峰,什么时候是谷,可以由各地根据自己情况来确定。而且还可以允许他们拉大高峰和低谷时段电价的价差,这样政策执行力度会进一步的加大。峰谷电价的政策给储能行业和产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储能企业可以通过买低谷时的低价电,出售高价电,这样就可以实现盈利,实现良性发展。储能行业的发展不仅仅是涉及到几个企业的事情,实际上对提高整个电网系统运行效率、降低电力系统的运行成本,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三是提出一些新措施和补充。降低用电成本,支持环保产业发展,也就是说我们对环保产业这些企业本身用电降低费用。目前,污水处理和港口岸电运营、海水淡化执行大工业两部制电价,现在平均价格0.65元/度左右,其中容量电费折合有9分钱。为了支持这类企业发展,降低他们用能成本,我们提出来2025年底前免收相关企业的容量电费,降低这些企业的用电成本14%左右,也是不小的力度。
另外一个补充,2014年的时候我委出台过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价格政策,也就是对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的用电免收容量电费。为了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意见》把这项政策延长到2025年。总体来看,在利用电价这个杠杆来促进能源节约、促进环保产业发展方面提出了不少政策措施。谢谢。
责编:dh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