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5月21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河北省农村地区地热取暖试点方案》指出,2018年10月底前,优选地域相对集中的试点村开展地源热泵取暖试点,全省试点总规模控制在2000户内,为农村地区地热取暖的规模化推广积累经验。
●2018年5月23日,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承德市中心城区2018年度清洁取暖替代专项实施方案》指出,承德市电代煤设备及安装费2.5万元(按100平米居民住宅算),由政府全部承担,运行补贴给予每户每年最高补贴2000元。
●2018年4月26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石家庄市主城区2018年供热保障实施方案》,城乡结合部等地优先发展浅层地热能、空气源热泵、电供热等清洁供热方式。新建筑项目结合区位实际,优先使用原生污水热源供热。
● 2018年4月4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的《石家庄市2018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指出,2018年10月底前,石家庄市完成约6.2万户电代煤改造工作。根据目前现有成熟技术和应用实践,对采暖面积较大的居民住户,引导居民选用蓄热式电锅炉,经济条件较好的鼓励采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太阳能+电辅热等采暖设备。
●2018年2月23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三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农村地区太阳能取暖试点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农村小学(含幼儿园)、独立卫生院、独立养老设施等公服单位,可选择“太阳能光热+辅助热源”取暖技术,利用太阳能热量取暖。太阳能光伏、光热应合理选择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生物质锅炉等热源和辅助热源设备,形成太阳能与空气能、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多能契合的取暖模式。
●2017年6月23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石家庄市散煤压减替代规划(2017-2019年)》,指出支持成片区域开发利用地热、热泵,加快实施中小型燃煤供暖锅炉煤改电等清洁能源分布式供暖。推广发展太阳能与空气源(地源)热泵联合、与电能或燃气辅助加热等新型供热方式。
●2017年6月15日,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供暖”工作的通知》,指出鼓励先行先试,推广可再生能源电力供暖新技术、新产品、新理念,鼓励发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推动应用创新。
●2017年6月2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燃煤锅炉节能提升改造工作的通知》,指出推进集中供热设施建设煤改电工程,鼓励集中供热替代,推广使用地热、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降低煤炭消耗及污染排放。
●2017年5月19日,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模化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指出在无市政热力管网的区域和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等建设中,应采用太阳能、空气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供热制冷。
● 2017年4月27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节能“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全省县城及以上城市集中供暖和清洁能源供暖率达到95%以上,全省农村清洁采暖面积达到70%以上,全省压减散煤3000万吨,平原区域农村散煤基本实现“清零”,山坝等边远区域农村散煤总量控制在800万吨以内。
●2017年4月2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节能“十三五”规划》,指出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在适宜发展浅层地热能的地区,要优先发展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建筑,在适宜地区优先利用工业余热和浅层地能为建筑供暖。
●2017年4月25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河北省城镇供热“十三五”规划》,指出为科学合理制定地热能供热发展规划,提高地热能替代化石能源在供热中的比例,力争到2020年,河北省地热能供热能力累积达到1.3亿平方米。
●2017年4月17日,《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创新“十三五”专项规划》印发,指出开展低层建筑太阳能与其他能源耦合采暖、寒冷地区空气源热泵与其他能源耦合采暖、可再生能源项目后期评估和高效运行维护等技术研究。开展基于数据挖掘的热力系统节能运行和改造研究,并开展地源热泵废弃油井综合利用研究。
●2017年4月12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河北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推广热泵系统建筑应用,在适宜发展浅层地热能的地区,优先发展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除严寒以外地区,积极推广空气源热泵技术,新增浅层地热能及空气能等建筑应用面积2000万平方米以上。
● 2017年4月11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河北省“十三五”住房城乡建设科技重点攻关技术需求目录》,指出研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关键技术,研发热泵等新产品。围绕提高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对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技术进行研究。
● 2017年3月1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北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指出因地制宜推广余热利用、高效热泵、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等低碳技术,有序开发利用地热资源,推动其他可再生能源利用。
● 2017年2月9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供热专项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指出因地制宜、科学利用天然气、电能、地热、工业余热等能源,努力提高清洁供热水平和供热质量。
● 2016年12月23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河北省地热能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末,河北省实现地热供暖(制冷)面积累计达到1.3亿平方米。其中,新建水热型地热供暖面积4630万平方米,累计达到9600万平方米;完成新建和改造建筑项目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1900万平方米;累计达到3400万平方米。新建与改造地热种植面积50万亩,地热养殖面积4000万亩。
● 2016年9月22日,河北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指出,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积极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和洁净型煤、生物质成型燃料、地热等清洁能源替代,推广使用新型高效燃烧炉具。推广热泵技术,在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实施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项目,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例,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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