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2018年北京市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新建深层地热供暖项目热源和一次管网,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50%资金支持;既有燃煤、燃油供暖锅炉实施热泵系统改造项目,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50%资金支持。
北京市农村地区整村实施的“煤改地源热泵”项目,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50%资金支持;对使用空气源热泵、非整村安装地源热泵取暖的,市财政按照采暖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市财政对各类清洁能源取暖设备的补贴限额为每户最高1.2万元。
根据《方案》,2018年10月31日前,北京市完成450个农村地区村庄住户“煤改清洁能源”任务,同步完成450个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5.38万平方米籽种农业设施“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基本实现全市平原地区村庄住户“无煤化”。制定延庆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规划,加大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和2019年北京世园会场馆周边及相关道路沿线村庄清洁取暖改造力度。9月30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所需电力、燃气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户内线路改造和清洁能源取暖设备安装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清洁能源取暖设备调试,以及优质燃煤配送和节能高效炉具安装工作。
《方案》指出,实施“煤改电”项目的,可选择使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电加热水储能、太阳能加电辅、蓄能式电暖器等清洁能源取暖设备,改造方式可以选择单户改造或集中改造。对使用空气源热泵、非整村安装地源热泵取暖的,市财政按照采暖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使用其他清洁能源取暖设备的,市财政按照设备采购价格的1/3进行补贴。市财政对各类清洁能源取暖设备的补贴限额为每户最高1.2万元;区财政在配套同等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可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减少住户负担。
对实施“煤改清洁能源”集中供暖项目的,农村地区新建再生水(污水)余热供暖项目热源和一次管网,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30%资金支持;新建深层地热供暖项目热源和一次管网,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50%资金支持;既有燃煤、燃油供暖锅炉实施热泵系统改造项目,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50%资金支持;整村实施的“煤改地源热泵”项目,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50%资金支持。
农村地区村庄住户、村委会、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和籽种农业设施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燃气、电等清洁能源实施集中供暖的项目,其配套建设的水蓄热设施投资计入热源投资,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其中,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50%资金支持,采用燃气和电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30%资金支持。
据悉,北京市2018年将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以城市副中心、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怀柔科学城、冬奥会、世园会五大重点功能区为重点,推动国际一流的新能源高端示范区建设。推进热泵系统供暖,新增热泵供暖面积400万平方米。
同时,研究完善北京市热泵利用政策,进一步促进规模化应用水平。建成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启动区地热“两能”供暖制冷系统,可再生能源比重力争达到40%以上。实施清洁供暖惠农工程,推进地源热泵等技术在农户、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公共文化设施等场所的应用,鼓励整村实施新能源供暖系统改造,力争建成20个新能源供暖示范村。
责编:p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