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即将实施
要求经过3年努力,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要求经过3年努力,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记者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为补齐大气污染治理的突出短板,我国对未来3年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了进一步系统部署,由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将于近期印发实施。
《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为重点,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统筹兼顾、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介绍,《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是: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具体指标是: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的省份,要保持和巩固改善成果;尚未完成的,要确保全面实现“十三五”约束性目标;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应在“十三五”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为保障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顺利实现,《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各级财政支出要向打赢蓝天保卫战倾斜,增加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投入;完善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强化科技基础支撑、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深入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等措施;将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和终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办法。据悉,《三年行动计划》中各项措施均明确了责任部门和任务分工,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按照管发展的管环保、管生产的管环保、管行业的管环保原则,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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