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北省各地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依法落实监管责任,大力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有效促进了河北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17年底,全省城镇节能建筑累计达5.823亿平方米;全省累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9874.77万平方米;全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累计2.6亿平方米;全省浅层地热能供暖面积达到1818万平米。
建筑能效水平取得全面提升
新建建筑节能工作水平稳中有升。到2017年底,全省城镇节能建筑累计达5.823亿平方米,占全省城镇民用建筑总面积的46.81%,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45%)。全省已累计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570.13万平方米,其中,2017年完成50.13万平方米。
到2017年底,全省累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9874.77万平方米,占具备改造价值老旧住宅总量11676.85万平方米的84.56%,实现了国家要求的“到2017年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80%的具备改造价值既有建筑完成节能改造”目标。
自2017年5月1日起,全省城镇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75%节能标准,这是河北省建筑能效提升的重要标志。到2017年底,已实施75%节能标准项目1689个、建筑面积6465.7万平方米,其中,竣工项目220个、建筑面积570.5万平方米,在建项目1476个、建筑面积5994.3万平方米。
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建设进展较快。秦皇岛、保定、石家庄等10个市开展了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建设,累计竣工建筑面积15.28万平方米,其中秦皇岛市占全省竣工面积的47%以上。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在建面积35万多平方米,规模较大的有8.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万多平方米)的“北京(曹妃甸)现代产业发展试验区(生态城先行启动区)一期住宅”、2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0万平方米)的“高碑店市列车新城项目”等。
绿色建筑发展保持全国先进
近几年,河北省绿色建筑获得快速发展。2017年全省新建绿色建筑1944.6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的37.2%,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162个,评定项目总建筑面积1074.13万平方米。2010年到2017年,河北省累计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478项,累计建筑面积3944.04万平方米,标识数量和面积逐年稳步增长,均在全国排名前列。《河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列入省人大2018年立法计划,绿色建筑发展向规范化、法制化积极推进。
2017年,全省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项目1655个、建筑面积5474.5万平方米。其中,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145个、建筑面积79.9万平方米,大型公共建筑101个、建筑面积564.3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12个、建筑面积64.6万平方米,其他建筑项目1397个、建筑面积4765.7万平方米。162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建筑面积1074.13万平方米。其中,设计标识161个、建筑面积1062.13万平方米;运行标识1个、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
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逐年增长
近年来,河北省因地制宜开展太阳能热水、地源热泵等建筑应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不断扩大。截止到2017年底,全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累计2.6亿平方米,其中2017年新增4140.17万平方米,占新增建筑面积的54.87%。截至2017年底,全省中深层地热供暖面积达到6190万平米,浅层地热能供暖面积达到1818万平米。
因地制宜推进空气源热泵、土壤源热泵等技术建筑应用。秦皇岛市政府印发《关于规模化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对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作出具体规定。《石家庄市2018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鼓励采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太阳能+电辅热等采暖设备,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应用。
2015年,国务院批复的《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指出,通过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建设低碳、绿色、宜居示范城市,为推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实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持续下降做出积极贡献。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终端能源消费总量比例2020 年达到30%,2030 年达到50%。
为科学合理制定地热能供热发展规划,提高地热能替代化石能源在供热中的比例,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7年4月印发的《河北省城镇供热“十三五”规划》 指出,力争到2020年,河北省地热能供热能力累积达到1.3亿平方米。
同样,2016年12月,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河北省地热能开发利用“十三五”》也明确要求,到2020年末,实现地热供暖(制冷)面积累计达到1.3亿平方米。新建与改造地热种植面积50万亩,地热养殖面积4000亩。
“中国地调局浅层地温能研究与推广中心廊坊实验中心”、“中国地源热泵产业联盟河北省分会”、“河北省浅层地热能技术开发推广中心”的挂牌成立将进一步促进该省地热能产业的规模化发展,也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做出积极的贡献。
建立健全相关规划标准体系
河北省发展绿色建筑的政策基础和技术标准已经比较完备,出台了一系列标准政策。诸如:河北省累计颁布实施《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75%)》《河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河北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河北省被动式低能耗建筑施工及验收规程》等50多个标准规程,编制完成了《河北省地热开发规范规程》《河北省被动式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多个标准规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标准体系日趋完善,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印发《河北省不同地区绿色建筑技术分类适用目录》,颁布《河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目录》,为各地在绿色建筑建设过程中应用建筑节能技术提供了参考,提高了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水平。
《河北省农村地区太阳能取暖试点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到2018年9月底前,通过科学试点示范,形成可靠性好、性价比高、适宜推广、较为成熟的太阳能取暖解决方案,为建立完善的太阳能取暖支持政策、技术体系、标准体系和管理体系奠定扎实的基础。
河北省住建厅又发布的《2018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提出把绿色建筑纳入整个工程建设管理程序,认真实施《河北省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推动绿色建筑认证的市场化进程。并积极发展太阳能热水系统、浅层地源热泵系统、空气源热泵系统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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