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济宁市2018年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实施方案发布,要求2018年9月底前,完成全市18.46万户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任务。上半年,完成50%的改造任务。各县(市、区)结合配套电力和燃气设施情况。
主要确定以下改造方式:一是集中供热改造。主要针对住房条件较好、热力管网已经覆盖区域,通过集中供热替代分散燃煤取暖。二是气代煤改造。铺设燃气管网和建设储气调峰设施,采用智能燃气壁挂炉取暖。三是电代煤改造。对户外电力设施进行改造,采用直热式、蓄热式以及空气源热泵等方式取暖。
资金补贴方面,对列入2019年和2020年棚改范围的村居,全部采取电代煤方式进行改造,所需费用由各县(市、区)先行垫付,待相关地块出让后,纳入土地整理成本。其他实施电代煤改造的村居。户内取暖设施购置安装,市级财政按4000元/户进行补贴(包含采暖期居民用电补贴),各县(市、区)财政进行不低于同等比例的配套。户外电网配套设施建设原则上由供电企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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