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四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试点申报范围扩展至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传输通道“2+26”城市、张家口市和汾渭平原城市。张家口市比照“2+26”城市标准;汾渭平原原则上每市每年奖补3亿元。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试点范围扩大到张家口和汾渭平原,试点范围的扩大,也是地热供暖行业的利用消息。“此次中央通知文件还承认了我国部分省盲目“煤改气”影响居民冬季供暖,这有利于热泵空调行业的发展。”业内人士说。
按照去年发布的《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通知》,“2+26”城市试点示范期为三年,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标准根据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安排10亿元,省会城市每年安排7亿元,地级城市每年安排5亿元。而现在,试点的“2+26”城市增加了张家口市,标准也是每年5亿元。而汾渭平原则上每市每年奖补3亿元。
《通知》指出,三年示范期结束后试点城市城区清洁取暖率要达到100%,平原地区基本完成取暖散煤替代;新建居住建筑执行节能标准水平较现行国家标准水平再提高30%,城市城区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全部完成节能改造,城乡结合部及所辖县要完成80%以上。
“2+26”城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含辛集)、唐山、保定(含定州)、廊坊、沧州、衡水、邯郸、邢台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含巩义)、新乡(含长垣)、鹤壁、安阳(含滑县)、焦作(含济源)、濮阳、开封市(含兰考)。
据记者了解,此次试点增加的汾渭平原11城市包括:山西省吕梁、晋中、临汾、运城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咸阳、宝鸡、铜川、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
前不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统计,中央财政加大资金投入,5年累计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28亿元人民币。报告显示,五年来,全国煤炭消费比重下降8.1个百分点,清洁能源比重提高6.3个百分点。
即便如此,上述报告还指出,在城市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仍存在散煤替代进展缓慢、洁净焦不合格等问题。
为避免去年冬季许多省市出现的盲目扩大煤改气现象,《通知》强调,要认真汲取去冬今春天然气供应紧张、一些地方盲目扩大“煤改气”实施规模、影响部分群众冬季取暖的教训,充分考虑气源保障和工程建设进度等方面因素,提前做好各项准备。
为避免去年冬季许多省市出现的盲目扩大煤改气现象,《通知》强调,要认真汲取去冬今春天然气供应紧张、一些地方盲目扩大“煤改气”实施规模、影响部分群众冬季取暖的教训,充分考虑气源保障和工程建设进度等方面因素,提前做好各项准备。
《通知》要求,在符合清洁利用标准的基础上,立足本地资源票赋、经济实力、基础设施、居民消费能力等条件,统筹利用天然气、电、地热、生物质、大阳能、工业余热等各类清洁化能源,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油则油、宜热则热,“以气定改”,“先立后破”,多措并举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
《通知》还指出,应发挥补贴、金融、价格等经济政策综合作用,研究对清洁取暖改造项目给予金融优惠政策,对城镇低收入群体和农村清洁取暖用户给予补贴改策,完善“煤改电”电价政策、“煤改气”气价政策、集中供热等供热价格政策,扩大市场化交易等价格优惠政策。(文/代海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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