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河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正式印发。目标到2020年,全省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减少;PM2.5平均浓度明显降低,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涉及钢铁行业相关政策内容如下:
1、坚定不移化解过剩产能。
2018年,全省压减退出钢铁产能1200万吨,全部出清钢铁“僵尸企业”;压减退出水泥产能300万吨、平板玻璃产能800万重量箱、煤炭产能1217万吨、焦炭产能500万吨、火电产能50万千瓦。
2019年,全省压减退出钢铁产能1400万吨左右、水泥产能100万吨、平板玻璃产能660万重量箱、煤炭产能900万吨、焦炭产能300万吨、火电产能50万千瓦(或调整为应急电源);张家口、廊坊市钢铁产能全部退出;全省出清煤炭“僵尸企业”。
2020年,全省压减退出钢铁产能1400万吨左右、水泥产能100万吨、平板玻璃产能840万重量箱、煤炭产能900万吨、焦炭产能200万吨、火电产能50万千瓦(或调整为应急电源)。
到2020年,全省钢铁产能控制在2亿吨以内,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进一步压缩;水泥、平板玻璃、煤炭、焦炭产能分别控制在2亿吨、2亿重量箱、7000万吨、8000万吨左右,力争淘汰和置换火电产能400万千瓦以上;以2015年底钢铁产能为基数,承德、秦皇岛市原则上退出50%左右的钢铁产能。
2、钢铁企业采取彻底关停、转型发展、就地改造、域外搬迁等方式,推动转型升级。
对处在设区市主城区或县城及周边的钢铁企业,没有搬迁意愿或不具备搬迁价值和条件的,逐步关停或转型转产;具备搬迁价值和条件的,以减量调整为前提,推进其向沿海临港或资源富集地区整体搬迁或退城进园。2018年,力争完成河北纵横丰南钢铁退城搬迁;到2020年,完成首钢京唐二期一步、石钢环保搬迁、冀南钢铁退城进园、太行钢铁整体搬迁等项目。支持焦化企业通过减量置换,随钢铁产业布局调整而调整;鼓励焦化企业退出主城区;推进焦炭产能向五大集团(河钢、首钢、旭阳、冀中能源、开滦五大集团)、煤化工基地和钢焦一体企业聚集。
3、引导钢铁企业整合重组。
重点支持河钢集团、首钢集团2家建成特大型钢铁集团,推进唐山丰南、迁安和邯郸武安地方钢铁企业实质性整合,力促形成3家具有较强实力和明显竞争优势的地方钢铁企业集团,做优做强10家左右特色钢铁企业,到2020年底,基本形成“2310”产业格局。
4、实行重点行业错峰生产。
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按照基本抵消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则,对传输通道城市钢铁、建材、焦化、铸造、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实行错峰生产。按照区域统筹、总量控制、因地制宜、分业施策、有保有压的原则,充分考虑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和产业技术水平,对错峰生产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科学优化秋冬季重点工业企业限产限排方案,分类建立错峰生产企业清单,细化到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载入排污许可证,并在秋冬季前检查措施落实。
5、实施应急运输响应。
秋冬季前对钢铁、建材、焦化、化工、煤炭、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进行筛查,结合秋冬季行业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制定应急运输响应方案。涉大宗货物运输的企业提前做好生产物资储备,合理安排运力,应急运输响应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低于国四标准车辆承担运输任务。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唐山港、秦皇岛港、黄骅港全面禁止柴油货运汽车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除外);重点用车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车辆进出厂(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各市组织相关部门通过厂区门禁系统数据和视频监控等方式,监督重点企业应急运输响应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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