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及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等人民政府联合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有效推进清洁取暖。
《行动方案》指出,集中资源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各地应按照2020年采暖期前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的任务要求,制定三年实施方案,确定年度治理任务,兼顾农业大棚、畜禽舍等散煤治理工作,同步推动建筑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兼顾温暖过冬与清洁取暖;坚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改造技术路线,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利用和集中式生物质利用。
坚持突出重点,优先保障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天然气需求,优先推进对城市空气质量影响大的地区散煤治理;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各地在优先保障2017 年已经开工的居民“煤改气”“煤改电”项目用气用电基础上,根据年度和采暖期新增气量以及实际供电能力合理确定居民“煤改气”“煤改电”户数。坚持先立后破,对以气代煤、以电代煤等替代方式,在气源电源未落实情况下,原有取暖设施不予拆除。
根据各地上报,2018年10月底前,“2+26”城市要完成散煤替代362万户。其中,北京市替代15万户,平原地区基本实现散煤“清零”;天津市替代19万户,力争2019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散煤替代工作;河北省替代174万户,力争2019 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北京市以南、石家庄市以北散煤替代工作;山西省替代28万户、山东省替代45万户、河南省替代81万户。各地要以乡镇或区县为单元整体推进,完成散煤替代的地区,采取综合措施,防止散煤复烧。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确保行政区域内使用的散煤符合相关煤炭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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