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工商银行牵头出版的《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研究报告2018》(以下简称“报告”)指出,财政资金大力支持了绿色金融发展。其中,2017年,财政支持节能环保与环境污染治理的力度进一步加大,设立的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大力支持环境保护项目,财政补贴继续发挥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积极作用。
报告显示,2017年,中央本级支出中,节能环保支出预算数297.07亿元;中央财政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60亿元,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85亿元,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65亿元。另外,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也保持增长的趋势。
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187.6亿元支持实施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资金主要用于实施禁牧补助、草原平衡奖励和绩效评价奖励。其中,用于实施绩效评价奖励资金,以各地2016年度草原补偿绩效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安排,并向西藏、四川两省倾斜,推动当地畜牧业发展和草原保护建设。
同时,环保电价补贴、“双替代”补贴等财政补贴继续发挥积极作用。如通过“双替代”补贴政策,推动“煤改清洁能源”工作;绿色生态农业补贴政策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继续开展测土配方施肥补贴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积极利用秸秆补贴促进秸秆综合利用;进一步规范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引导社会绿色消费。报告认为,财政补贴提高了绿色项目的收益,使绿色产业在婴儿期、成长期可以通过财政补贴满足绿色金融最低的保本微利需求,增加了绿色金融可以支持的绿色实体经济总量。
报告分析,水资源、再生水、排污收费等价格收费政策规范了环境资源市场,税收手段对绿色金融发展进一步发挥影响。如我国首个具有明确环境保护目标的独立型环境税税种的环境保护税,对于构建绿色财税体制、调节排污者污染治理行为、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体系具有重要意义;资源税改革进程加快,水资源税试点取得初步成效,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
报告建议,在财税方面,进一步夯实财政对绿色金融领域的支持力度,不断完善财政贴息、专项资金、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多种形式的财政手段,有效利用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区域性的环保基金、PPP项目,以财政手段撬动社会资本参与绿色金融发展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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