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作为7个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之一,高度重视清洁取暖建设工作,积极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作。
滨州市下发了《滨州市2018年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实施方案》,并成立了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同时,从市经信委、油区办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市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工作办公室,专职负责市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工作。
为推动工作落实,滨州市强化督导考核,实行定期调度通报制度。我市将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纳入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实效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建立了建设任务台账,健全完善督导检查机制,采取定期检查、重点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现场督查。市县两级建立了清洁取暖建设进展情况周调度制度,由市、县确定专人负责,严格实行周调度、月总结制度,并编印了《滨州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进展情况周报》,每周定期通报各县区进展情况,交流工作措施和经验,报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并通报至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促进工作开展。
为提高群众实施清洁取暖积极性,我市进一步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对纳入今年清洁取暖实施范围的村庄和住户,采取“煤改气、煤改电”或集中供热方式的,在2017年基础上继续执行5000元/户的建设补贴标准。“煤改气、煤改电”用户继续享受每户每年最高1200元的运行补贴,其中“煤改气”用户可直接按照补贴后价格购气,以进一步降低群众负担。对采取生物质取暖改造方式的,分散取暖模式与集中取暖模式每户分别可补贴最高2000元、5000元,对村民取暖用生物质燃料实施补贴,每吨补贴600元,每户每年不超过2吨。此外,“煤改电”用户及生物质取暖用户还额外按每户每年8瓶液化气、每瓶5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在以上补贴的基础上,还专门针对困难群众确定了补助政策,由市级财政对经民政、扶贫部门认定,采取“煤改气、煤改电”或生物质取暖的困难群众,分别增加每户每年最高600元的补贴,且困难群众直接按照合计补贴后价格购气、购生物质燃料。
为保障清洁取暖用户安全运行,市委、市政府将清洁取暖长效机制建设纳入了2018年度重大决策部署事项。各县区目前均已初步建立县、乡、村三级安全管理体系,各村配备了安全员并进行了培训教育,燃气企业建立了巡查维护队伍及应急处置队伍。
据悉,2018年滨州市需新增城市(县城)清洁取暖面积306万平方米、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用户4万户。截至10月31日,全市新增城市(县城)清洁取暖面积320.97万平方米,完成率104.9%;新增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用户40476户,完成率101.2%,均顺利完成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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