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第二批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晋中市发布《晋中市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8—2021年)》,计划到2021年,市辖区全部实现清洁取暖,所有县(区、市)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含中心镇)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70%以上。其中,农村地区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生物质、沼气、太阳能、罐装天然气、电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
《方案》要求,加快做好工业余热回收供暖,鼓励实施低品位工业余热供暖工程;稳步推进冬季取暖“煤改气”工程,在有条件的县(区、市)稳步推进天然气供暖;有序推进冬季取暖“煤改电”工程,推进各种类型电供暖,在热力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推广碳晶、石墨烯发热器件、电热膜、蓄热电暖器等具备蓄热功能的分散式电供暖,科学发展集中电锅炉供暖,鼓励利用低谷电力。
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加快推进生物质能区城供暖,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供暖;全面提升热网系统效率,加快热电联产和其它热源项目配套热网建设,扩大集中供热覆盖范围。
《方案》提到,截止目前,晋中市既有采暖建筑面积14914万平方米,非节能且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约795万平方米。晋中市冬季取暖使用能源以燃煤为主,燃煤取暖面积占总取暖面积的89%,天然气、电、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工业余热等合计占11%。2021年,全市采暖建筑面积约16378万平方米,实施清洁取暖后,全市清洁取暖面积达到14191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86.6%。
预计到2021年,全市工业余热供暖面积达到235万平方米,占比1.7%;天然气供暖面积目标达到2194万平方米,占比15.5%,新增1044万平方米,新增用气量约1.4亿立方米;电供暖(含热泵)面积达到569万平方米,占比4%;全市生物质能清洁供暖面积达到640万平方米,占比4.9%;太阳能+甲醇或生物质等清洁能源方式供暖面积达到327万平方米,占比2.3%;全市清洁燃煤集中供暖面积达到10160万平方米,占比71.6%。
到2021年基本形成:“以清洁燃煤集中供热、工业余热为基础热源;以天然气低氮燃烧区域锅炉房为调峰;以天然气分布式锅炉、壁挂炉、生物质、电能、甲醇、地热、太阳能、洁净型煤等为补充的供热方式。”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全市供暖清洁化。
此外,《方案》还提出,将“煤改气”、“煤改电”作为清洁取暖重点工程,并为介休市、平遥县、灵石县、昔阳县、榆社县、太谷县、和顺县设立具体完成目标,如下:
介休市“煤改气”工程续建项目,建设LNG永久性供气站及供气管网,三年累计完成“煤改气”用户2.5万户,实现供热面积约104万平方米;“煤改电”项目,完成村内电网提升改造及“煤改电”相关设备安装,三年累计完成煤改电用户11800户,实现供热面积约95万平方米。
平遥县“煤改气”工程,建设供气管网,三年累计完成“煤改气”改造居民住户3.6万户,实现供热面积约360万平方米。
灵石县“煤改电”项目,完成村内电网提升改造及“煤改电”相关设备安装,三年累计完成空气源热泵煤改电供热面积约10万平方米。
昔阳县“煤改气”项目,建设供气管网,三年累计完成燃气壁挂炉煤改气供热面积约400万平方米。
榆社县空气源热泵“煤改电”项目,三年累计完成煤改电供热面积约160万平方米。
太谷县“煤改气”工程项目,三年累计完成煤改气1万户,实现供热面积约80万平方米;“煤改电”工程项目,三年累计完成煤改电5000户,实现供热面积约40万平方米。
和顺县“煤改气”项目,三年累计完成煤改气供热面积约80万平方米;“煤改电”项目,三年累计完成空气源热泵煤改电供热面积约1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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