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部署,用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实的措施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建立清洁能源消纳的长效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日前制定并印发了《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下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要求,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促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推进能源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清洁能源消纳为核心,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安全优先、清洁为主的原则,贯彻“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方针,形成政府引导、企业实施、市场推动、公众参与的清洁能源消纳新机制。
记者了解到,未来三年清洁能源消纳的工作目标是:到2018年,清洁能源消纳取得显著成效;到2020年,基本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为此,《行动计划》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包括优化电源布局,合理控制电源开发节奏;加快电力市场化改革,发挥市场调节功能;加强宏观政策引导,形成有利于清洁能源消纳的体制机制;深挖电源侧调峰潜力,全面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完善电网基础设施,充分发挥电网资源配置平台作用;促进源网荷储互动,积极推进电力消费方式变革;落实责任主体,提高消纳考核及监管水平等。
值得注意的是,《行动计划》强调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要求2019年、2021年实现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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