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焦作市争取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资金共计15.4亿元。
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9.3亿元,优先用于落实调整工资、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等支出需求;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2亿元,重点用于推进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生态文明建设;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资金0.9亿元,主要用于解决本地因资源开发产生的社保欠账、环境保护、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等历史遗留问题;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首批中央补助资金4亿元,根据《焦作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中央资金将统筹安排用于焦作市电供暖、气供暖项目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生物质热电联产集中供暖项目、地源热泵和污水源热泵取暖项目、运行监管建设项目、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储气站建设项目、特殊群体补助项目、五城区老旧热力管网改造和既有老旧小区集中供热配套项目等清洁取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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