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南京市建委巡视员汪熙对《南京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据悉,对于改造后平均节能率高于15%的项目,将按改造面积进行奖补。
2017年底,住建部将南京在内的29个城市列为国家级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要求在2020年底前,规模化实施公建节能改造面积不低于240万平方米,改造后项目平均节能率不低于15%,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改造的项目比例不低于40%。
同时完成公共建筑节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确定各类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开展基于限额的公共建筑用能管理等工作。
为了落实这项工作,南京市政府于2018年6月专门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区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工作推进小组。12月,市建委与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出台了《南京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以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节能率核定结果为导向,并以社会资金投入为主,政府资金补贴为辅,鼓励各类公共建筑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综合性改造。
对于改造后节能率超过15%的项目,将按每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30元进行奖补。
对于改造后节能率超过20%的项目,将按每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40元进行奖补。
另外,对于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改造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增加5元进行奖补。
据了解,目前已公示两批南京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项目计划,共计37个项目,其中13个项目已经完成。
下一步,南京将出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用技术手册、节能率核定技术导则等专业技术标准的制定,探索建立市场化平台,积极营造节能改造良好氛围。
并针对商场、写字楼、酒店、高校、文博场馆等召开专场推进会,为业主单位和节能服务企业搭建交流平台,切实提供有针对性的改造方案,全力打造具有南京特色的改造亮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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