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吕梁市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吕梁市区及周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提出有效推进清洁取暖。落实《吕梁市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2018-2020年)》确定的进度任务,2018-2019年9月底前累计完成农村地区清洁供暖改造90000户(包括“禁煤区”范围内的农村户数),其中:离石区20000户、方山县15000户、中阳县15000户、柳林县40000户。
同时,吕梁市区“禁煤区”范围扩大到88平方公里,柳林、中阳“禁煤区”范围为县城建成区及周边5公里区域,方山“禁煤区”范围为建成区区域,2019年8月31日前,“禁煤区”范围内实施燃煤炉具和原煤“双清零”。2019年8月31日前,区域内所有工(企)业、商业、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禁燃区(禁煤区)范围内所有居民、村民自建小区燃煤锅炉全部淘汰。非“禁煤区”对能够保证冬季清洁供暖的,自建燃煤锅炉一律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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