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明确,加大地热能开发利用研究,鼓励整装勘查水热型地热资源。鼓励水热型地热能梯级利用,以供热为主,提高地热资源利用效率。推动水热型地热能供热纳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集中统一开发。加强浅层地热场地勘查工作,推动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及关键技术研究。鼓励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写字楼等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满足自身供热、制冷和热水需求。
同时,天津市加大融资、财税等方面支持力度,落实可再生能源税收减免等激励措施,完善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投融资机制,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实施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绿色保险、绿色债券及信贷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企业等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支持可再生能源相关产业发展。
截至2020年底,天津市登记在册的地热开采井343眼,年开采量4372万立方米,供热面积约3422万平方米;浅层地热开发利用工程279个,供热面积约835万平方米。
责编:lj